Y! Live、部落格、twitter…學運、社運與言論自由
就在人民大規模抗議陳雲林訪台的同時,因為警方執法過當而引發的言論自由疑慮也讓台灣的一群學生跳出來靜坐抗議,從2008/11/6到今天,已經第三天了,而現在外面正下著大雨,原本在行政院前面的一群學生,也在昨天被驅趕到自由廣場去。
學生的抗議活動在台灣的各大電視台的報導裡並不常見,,
這次的學生運動跟以往不同的是,除了期待主流媒體的關注,學生們還主動的透過網路媒體,以3G行動上網、Y! Live網路視訊轉播、BBS討論、部落格撰文、funP推文、twitter與Plurk微網誌的串連…等等方式,藉由各種工具來向全台灣、全世界表達訴求。
-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北):自由廣場
-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新竹):清華大學海報牆(小吃部旁)
-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中):市民廣場
-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南):台南成大光復校區門口(後火車站)
-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高雄):中央公園
除了用中文,還有幾個學生主播以相當流利的英文在鏡頭前向懂英文的外國人解說現場的狀況與學生們的理念,這些都是主流媒體所無法提供的言論空間,也是台灣現在僅存擁有言論自由的空間。
只不過,這個有點像是「把一粒砂丟到海裡」般渺小的發聲管道,並不真的可以很容易的讓大多數的人民聽得到,儘管每天24小時不間斷的透過Y! Live來轉播,同時上線的人數最多也不會超過兩三千人,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還是一樣的承受著主流媒體洗腦般的轟炸。
抗議活動的部落格:1106修改“集遊惡法”行動聯盟
抗議活動的部落格:反集會遊行法學生行動網站(台中)
下面是轉貼這次學生運動的聲明稿與訴求: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 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引用一段網路上到處都可以看得到的「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的名言: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可惜的是,聽說Y! Live這服務也準備在今年年底停止了,原因是獲利不佳。
,
靜坐抗議
還可以去輪班
考試及回家休息
吃到飽ㄉ建國自助餐喔
難怪叫草莓學運
以下是由ptt轉錄
***************
早上薛香川的回應
由新聞組同學整理出的逐字稿
括號是紀錄同學在台下的回應
薛香川十時五十分出面,和同學握手;同學同聲喊請坐。同學中有些人接受
握手有些人拒絕;兩名警察以及維安人員一名陪同,一婦人向前欲推擠薛香
川被同學以及警察制止。同學向前遞送塑膠椅邀請薛香川坐下,薛香川遞回
椅子並坐在同學當中(第二排中間)。同學一同宣讀宣言。宣言宣讀完同學請
問薛秘書長。
願不願意為我們下一個通牒請問劉院長和時要回應我們的訴求?
(同學喊院長出來,後來被自發性制止)
薛:
我們不是有兩位老師嗎?
喔 因為在BBS看到有兩位老師(兩位老師和上百位同學)可以可以…我是為了
怎麼稱呼?
各位老師同學大家好
我先講兩點,我其實是台大畢業喔,所以我今天來其實是…(有噓聲)不要這
樣不要這樣,其實BBS不就是台大的嗎?
政治是一時的
不要打擾別人講話的權力,這樣就是民主的
各位你們也知道,今天在這裡集會是合法的(集遊法是違法的)
請主席主持一下秩序
今天我這裡有兩點聲明
我想今天你們的訴求我聽到了也知道了,我們會來這裡,
更好的建議是怎麼樣呢?各位回去重新申請集會,各位都是社會菁英可是這
是不合法的,假如你真的有本事,回去好好申請。
同學問:
我想請問秘書長,這一個集會遊行法地單位是哪一個單位在核可的?
如果她認為不正當也不緊急,在被壓迫人權的情況下,
我們該如何表達我們的心聲?
薛:
假如我們只談民主不談法治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這是我們在學校教的嗎
要不然這樣我們又回到三十年前看到翁金珠感慨萬千:「三十年前是這樣開
始,三十年後也是這樣開始,心痛」
所有人來這邊集會都是自動自發的,
如果要一個民主的論壇每個人都有權力問問題對不對?對!
(同學上台拿麥克風發問)
問:
台大經濟大二同學
向秘書長問好
秘書長以公民身分看到國家的國民被執法過當被打了,有沒有想過抗議不對的
東西,究竟是人民制定法律還是法律限制人民又或者是人民適應法律還是法律
適應人民的行為?秘書長請你想一下
薛:
這位同學
這好像讓我回到立法院一樣喔,可是比立法院好一點
民主法治,可是法治是一定需要的,
我到國外十幾年然後也參加過示威遊行,
國外的警察皆嚴格執法,只要超出一步,皆有可能被警棍打,
如果真的為了國家進步,建議諸位好好想想這一點,
等一下等一下,讓大家講話嘛
思考當天晚上在晶華酒店、
我們要兩面都要看,至國是兩面都要看
警察有甚麼違法是不應該的,可是妳們再談修改甚麼法,假如我們能夠將美國的
這個法…(我們今天三十秒就結束)三分鐘好不好,我們在立法院也是三分鐘
(我們各位同學有發言的權力)
(請你不要打斷我的話)
另一位同學:
問警察為什麼這樣做,警察完全提不出理由?
完全沒有受到憲法保障。
行政院不敢面對人民,行政院門口禁止抗議?
法治政府中不談法治不敢面對人民?
薛:
請各位看一下不管任何國家,不管是總統府首相府可以遊行示嗎?
第二,集會遊行法只有國民黨提出修改了,過去八年誰在執政?謝謝。
問:
薛先生,我講話很多要不要先在底下休息一下
我們很多老師也留美的,不要一直講留美留美,恐怕講出來會讓你很丟臉
警察走進唱片行關掉音越拉下鐵門
今天人民沒有反對保護陳雲林,反對的是過度執法,
經過紅衫軍、衝撞總統府,
在這種情況下經過,合法性和正當性是不同的,
台大歡迎你來補修學分不收學分費!
薛:
唱片行再調查,有不對我會處理,
馬總統以下都承諾保護合法,嚴懲非法,
不過你也想想看嘛,過當…講沒有一個法治規定是很困難的麻。
假如你是主政的話你當然說下一次會嚴一點麻,下次不會再發生麻,
這是人情嘛,我們事情請看兩面。
同學:
唱片行調查進度在哪裡?調查怎麼樣?
警力全部掉往北部是不是其他治安有危險性?
為什麼不能正面回應我們的訴求?
薛:
我可不可以請求我講完大家也拍手?同學講話大家都拍手
唱片行我會回去了解一下,
事實就是今天的集會是不合法的啊。
同學:
唱歌唱得好聽就拍手,唱得不好聽就噓
這才是民主風度
薛:
這個大家過度衍伸了…(下一個問題)
同學:
一
上揚唱片,沒有法條可以進入,違反基本人權
秘書長說要再了解,可是在場民眾都知道這是違反基本人權的
二
作為政府官員,你應該很慶幸還有一群選擇非暴力手段來抗爭的群眾
我們是以和平作為我們訴求
三
昨天第一時間,為什麼是一個行政院組長以及第二組參一來回應?
秘書長會在這個時間出現?
四
你對於現場學生有沒有關於這幾天警察的回應?以及教育?
薛:
最後三個問題。
我們當然感到慶幸,可是這位同學你遲到了,我一開始就講諸位是善良的學
生,雖然你們非法可是我們還是願意跟你們溝通。不要忘記院長以前當過校
長。不要忘記唱片行為反環保法,不能太大聲啊。
我們在講法治,不是民權,民權是在法制大帽子之下的,
(有人插嘴)可以請他不要講話嗎
有人跟我說三分鐘
學生:
我們等了二十四個小時就為了多等六個問題!
薛:
要講這個不用這麼激動
(請有問題的同學都上台)有幾個?
(有問題的同學都到這裡)有幾個同學舉手?六個?就講完,一個人最多三分
鐘喔
同學:
合法性的意思本身必須以正當性為基礎
這個法沒有正當性沒有建構出來時合法性怎麼成立呢?
薛)
講道理是對的,可是在修法前大家要遵守。假如三十年以前你問有道理可是今
天三十年以後了,我是想請你回去想想
同學:
你是不是人(薛:抗議,主席抗議)
大家是不是人?有沒有人權?
你是做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秘書整還是國民黨行政院秘書長?
薛:
在過去只有國民黨的黨團在立法院修法,誰執政自己去猜
集遊法你們主要的訴求,幾年前國民黨就在改啦
同學:
今天秘書長有受到誰的授權?今天有任何效益嗎?
今天我們坐在這邊違法了嗎?誰決定違法是你還是法官?
薛:
1.行政院長派我來我們昨天晚上通過電話
2.法律
同學:
作為人民公僕,希望您不要透過這種家父長是的方式跟我們講話
提案發動權在國民黨手上,可是都沒有發動還有兩個月
警察說不妨礙可以不用趕走
作為一個最高行政機關你們有甚麼立場可以迴避人民對你們的挑戰?
調查的進度,到底有沒有執法過當
或是出了甚麼問題,甚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交代?
薛:
我剛剛說會給各位一個交代
(環保法無限輪迴圈)
處理的方法上
(秘書長到底是不願意跟我們講說您要怎麼嗎?
現在是國民黨執政,還是秘書長要跟我們講說是民進黨的錯?)
我們以前(那現在呢?現在不做了嗎?)
同學:
你強調正當性和合法性,警察正當了嗎?警察合法了嗎?那你們有正當性嗎?
薛:
集遊法早就修改
昨天晚上我們的統計,警察受傷有一百四十九個耶(模糊問題)
不部不,我們就事論事這樣
同學(陽明大學):
並沒有直接對這些警察…(我開宗明義第二點就這樣啦,我才出來跟你們溝通)
你們沒有講到人民是不是被傷害,是不是違憲?
人民是不是有權力要求你們做修改?
薛:
再回到幾十年前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是不對的
我們去立法院,這是合理的。
我們聽到了,這是會處理的
剛剛講三個…
主席:
昨天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可能一兩個小時
時間對於老百姓這麼的貴
主持人,主持人
台大政治同學:
為什麼六個問題問不完;是秘書長不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
同學也不希望佔用大家時間
法律是不完美的,大家就應該修正法律所以我們在這裡
我們看到國民黨完全執政了,是不是就該修正不完美的法律?
國民黨甚麼時候可已經過我們的一件進入法律?
三天?一個月?還是四年?
請問秘書長甚麼時候可以跟局長溝通當時的作為?
薛:
這個問題很好,講得很清楚
國民黨黨板已經在立法院,我們會來考量。
很有趣的是你們的訴求國民黨早就已經在做
(鼓譟)主席你要維持秩序麻。
學生:
我們用和平的方式說我們的權力
薛離開
同學高喊「時間表」
薛未回應
to 二十九F
我是學生
剛好學到一條”憲法”大意說
若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避免緊急危難,阻止妨礙他人自由,增進公共利益
可限制人民自由
這群學生要求更改集會遊行法,將許可制改成「報備制」,這在第一線執法的警方看來,認為是弊大於利,光是沒有辦法及時掌控現場民眾遊行路線就是個大問題,若是同一地方有不同抗議團體同台較勁,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集遊法在台灣實施多年,任何主辦單位在活動前,都必須要向轄區警察機關申請,獲許可後才可以遊行,不過這樣合法申請的集遊,還是難免會發生脫離路線的行為。而對於學生靜坐要求將集遊申請改為報備制,有員警私下表示,如果真的改成報備制,光是遊行動線警方就不好掌控,萬一在同一個地點有不同的抗議團體彼此在場抗議,更難想像會引爆什麼樣的衝突。
員警指出,如果集遊法真的修改成報備制,不用申請核准就可以到處遊行,那到時候所要動員的警力及對社會所造成的傷害,又有誰能夠負擔得起?
回188F
很抱歉佔用版面,若是想問我個人問題,可以留聯絡方式給我,或是找我。
我的回答:我仍是態度一樣。
法治社會依法行事,多數人及社會才會跟著有相對保障,這是毋庸置疑的。
近期有個修改的條款,就是捐贈器官予親屬的條款,就是前不久才發生的事件所導致。該新聞當事者的遺憾,的確是法律條文造成的。考慮的不周全,產生遺憾,結果的確是改了法條,但溝通過程卻仍依法。
回188的話,那為什麼民進黨8年他們不出來抗議集遊法,(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是一樣
的態度?
還是老話,可恥的是那些兩套標準的真小人.)
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那些所謂的(大學生)能同時要求執政與在野兩黨同時為暴力及執法過度要求道歉,我想可能會引起更多的共鳴,我也會支持。但是現在同時發生的2個問題,卻只要求執政黨道歉,在沒有修法解決前,都應該遵守現行法令。感覺就像是場辯論會,人數較少的一方,因為遊戲規則而沒有機會發言(規則還是2方自己訂的),就突然動手打人,然後說都是對方的錯,因為對方不讓他說話,然後另外現場支持者就靜坐抗議說規則不對要人數多的一方道歉)完全藐視(紀律.法治),對自己動手使用暴力卻不聞不問。法律才是民主的另外一個面貌。寫到這裡我覺得2方都不對,靜坐抗議我也支持,只是需對問題都表示,只針對一方而對另一方不管不問,那就是變成被某一方利用了。而無法把自己的立場穩固。
回186樓
如果現在還是民進黨執政,這些學生是來抗議民進黨的,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是一樣
的態度?
還是老話,可恥的是那些兩套標準的真小人.
第一:希望能持之以恆
第二:的確好像都是社會系、政治系、法律系居多,商學院和理工學院的學生好像較少。
回178F…
被打?是誰被打?
台南小紅那台車嗎?那個車上載著小狗的女孩嗎?
要說別人爭眼說瞎話,請拿出證據。
另外,遊行零星衝突的產生,結果是不是有人要負責?
請問紅杉軍引發了哪件事情,沒人負責?
扣帽子的時候,才會讓人覺得你有立場。
回主題,
沒人不要這些學生靜坐,請用對方式,對社會多數人交代!
還是他們這些人於台灣法治社會之外的人?要請他們回火星嗎?
結果這群學生述求方式:
是要媒體的關注?而不是要溝通及解決的方式?
要是我想要一個星期都在那散步,我可否申請路權趕走這些學生?
那憑什麼他們佔了一塊地方不申請(不報備),卻讓人無法自由通行?
是要依法?還是要嗆人數?數拳頭?
學生的確是社會認知中,容許些微犯錯(並非犯罪),被得以修正的族群,
但並非被容許擁有特權,不遵守規定、律法的族群!
既然都標榜著高知識份子,別讓你們的靜坐及行動流於形式,
結果只是博了媒體版面,拿出你們的述求,溝通的管道,按照法律行事吧!
回180:
要修憲的話,好像藍綠立委也會吵起來。因為大家都希望是按照自己想的憲法出現。人是自私的。到現在,你有看到台灣的政黨都是為了台灣而努力嗎?根本是為了黨而努力。
個人覺得這類的文章..
只會引起無謂的筆戰..
建議版大不來恩刪除..
那些學生好像大多數是社會系、政治系、法律系和文學院的,好像沒有商學院或理工的。這世界還是需要有人拼經濟!
1,這些都真的代表最基層的嗎?
蔡英文說是人民的勝利,是代表2300萬人的勝利,還是民進黨高層人層的勝利?況且民進黨的高層和基層前往過大陸的大有人在阿。
2,那些學生有多少人真的經歷過社會現實?以後敢這樣跟老闆嗆再說吧。
要修法,請先提出配套措施。不要只會帶頭喊修法,事後各種可能發生的事都沒想到。
3,媒體都把最初簽訂的海空運直航、通郵和食品安全這四項協議拋在腦後,根本沒人在意這些。但是台商和做進出口業的很在意。難道這些商人不是人民的一部分囉。
觀一身之德,可知治身之道;觀一家之德,可知治家之道;觀一鄉之德,可知治鄉之道;觀一國之德,可知治國之道;觀天下之德,可知治天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