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之書: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2014011601*《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集結1986-1989的社運攝影,圖為曾文邦所攝的葉菊蘭母女*

如果有一天,你最心愛的人跟你說:「為了爭取百分之百的自由和尊嚴,我要準備自焚獻身。」你淚眼看著他質問:「那我和我們的小孩怎麼辦?」你期待收到怎樣的回答?

「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是鄭南榕自焚前給太太葉菊蘭的答案。

這也是鄭南榕基金會在他逝世24週年,出版紀念傳記的書名。

2014011603*《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雙封面*

鄭南榕不是不愛太太葉菊蘭和女兒鄭竹梅。事實上,他生前寵愛妻女的程度之深,讓很多男人看了「羞愧」、女人看了「嫉妒」。追葉菊蘭時每天送她一朵玫瑰,,

婚後最愛誇自己「娶太太第一名」。

在我每看必哭的紀念文「我喜歡這樣想你」,胡慧玲大姊這樣描述:

葉菊蘭說,「我的青春,全部投資給你了……你居然這樣對待我。」
鄭南榕說,「妳說什麼?我的青春,不也全部投資給妳了嗎……」
葉菊蘭說,「你不愛我……」
鄭南榕說,「有一天妳終會知道我很愛妳。」

葉菊蘭在《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書序開頭坦言:

每當有人談起鄭南榕,鄭南榕就在我心中又死一次。別人的先生死一次,鄭南榕卻死了千千萬萬次。

……他籌劃一系列建國藍圖,形塑國家樣貌,只為了活得有尊嚴,像一個正常國家的國民,為了要讓下一代活在沒有恐懼的自由環境。形塑這樣一個新國度,那種理想、那種勇氣、那種信念,在那個時代多麼不容易。這些事情在今日看來或許不具任何挑戰;但在那個年代,他樣樣都是提著頭顱、冒著生命危險在推動。鄭南榕決絕所有親情、友情、愛情,拋棄所有,埋頭往前衝。

這本「右翻為傳記、左翻為攝影集」的書卷,文字部分的終端引用葉菊蘭在「那個時代:鄭南榕與他的死亡」座談會所言:

他有想法,他心意已決,有更高的理想,他用他的熱情把自己燒了。我也問過那後面要怎麼樣?他說:「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這句話,我當時很不諒解,做為父親、先生把自己燒了,然後告訴我說「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我今天終於理解了。

葉菊蘭花了許多年,吞下外人難以體會的無數眼淚、隱忍心痛難以形容的無數割捨,理解先生與妻女訣別的行動。但在鄭南榕自焚獻身將滿25週年的前夕,台灣人,理解了嗎?

2014011604*《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介紹鄭南榕創辦自由時代雜誌的封底廣告*

成大廣場命名事件的風波(註)告訴我們,台灣還有不少人「深深誤解」鄭南榕。這種「誤解」,來自黨國洗腦教育和御用媒體抹黑報導的成功,更有當慣「順民」的台灣人對理解本國歷史真相的怠惰。我們享受著前人用生命、鮮血和多年牢獄之災爭取得來的「言論自由」,不再因為主張台灣獨立或參加一個研究台灣歷史的讀書會,就被國家暴力機器以內亂罪、顛覆政府罪為由逮捕,動輒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90年代以後的孩子在解嚴環境下出生長大,以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自由」是理所當然的事。

但老愛把蔣經國掛在嘴邊當偉人偶像崇拜的馬英九當選總統半年後,就把2008年11月訪台的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當座上賓,在中國會長面前拿中華民國國旗的台灣人會被警察打、在中國會長拜訪隊伍附近播放台灣歌曲的店家會被拉下鐵門、在中國會長下榻的圓山飯店隨手拿DV拍攝就得被盤查並被抓上警車……(註),保障人民基本權益的憲法形同虛設,告警察執法過當的案件全被法官駁回,指揮警察打小民的署長步步高升。

2013年7月23日,不滿大埔四戶遭苗栗縣長劉政鴻粗暴強拆的教授學生們,對馬總統經過的方向遠遠舉個毛巾、喊個口號就被以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逮捕,荒謬的現實記錄在「馬政府濫權抓人,台灣重返戒嚴時代!」一文中。當時我的41歲生日才過兩個月, 正是鄭南榕決定自焚獻身的年紀。也因此,從41歲到滿42歲之前的這一年,我對鄭南榕活過的歷史時空、台灣言論自由的倒退、新聞人該有的風骨與該負的責任,都特別有感觸。如今,我在台灣活過的日子已超過鄭南榕在世的天數,看著他在自由時代雜誌創刊四周年感言期許繼續奮鬥的結語:「直到愛和公義在這塊土地上實現」,想著近年層出不窮的公權侵害人權事件,反省個人為母親台灣所做的努力,如此不夠。

2014011602*左:鄭竹梅寫給爸爸的短信(攝影/關魚),右:竹梅紀念鄭南榕攝影/曾文邦)*

我的大哥,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堂堂用他的血作染料,用他的肉作素材,在汽油火中,燒出他不朽國民的人格,死得其所。他作為一個總編輯,死在他總編輯的辦公室,一點都不可恥,我們作為他的家屬,是台灣400年來最榮幸的家族。」1989年5月19日,鄭南榕的么弟鄭清華在告別式上,代表家屬用台灣閩南語昂然說出這段話。

2012年人事行政局安排228四天連假,2/25 連假首日我在「google+」分享鄭清華演說影音時寫下註解:「鄭南榕之所以為鄭南榕,除了他本身用生命堅持的理想,也因為他有成全、尊重並尊崇他理想的家屬。二二八就要滿65週年了,這個四天連假請容我不說風花雪月,但說台灣一路艱困血淚底下,威權和歷史都無法抹滅掉的靈魂之光。」

每一次翻開《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前輩的靈魂之光都會刺激我的淚光,在書裡那些超越時代的視野中、如今讀來仍鏗鏘有力的文字裡,思考自己的不足與他留下的課題。鄭南榕不是神,我也不把他當作崇拜的偶像,我只把他當成一位真實存在過的新聞界前輩,一個「勤於精進、勇於實踐、說到做到、問心無愧」的台灣人。

哲人已遠。剩下,就是我們的事了。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總編輯關魚,2014/1/16

【附註】

我對成大廣場命名風波的初步感言,請參考:【民主國家的威權奴隸】。2008年11月馬英九因應陳雲林訪台引發的「紅色戒嚴」事件和後續的訴訟發展,已由影像工作者陳育青(受害者之一),拍攝剪輯成「公民不服從」紀錄片,影片預告、預約放映資訊請點這裡

【相關連結】

向鄭南榕所有的家人致敬

⊙ 《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官網介紹新國家運動25週年限量特惠組

⊙ 鄭南榕基金會、 鄭南榕臉書粉絲專頁

⊙ 因為你們的浴火,我們更要努力重生

關魚專欄: 《關於好台》

最後更新:01-23, 2014 下午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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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關魚 (aboutfish)

關於一隻在大千海洋自由自在游泳的魚,無法停止關懷周遭環境的心跳聲。1972年出生,文字記者資歷邁入第18年,現任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總編輯,對任何有趣的人事物都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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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18 Replies to “鄭南榕之書: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1. 狗~~雄 一個.
    1989是民國78年已經解嚴.為何要自殺…他憑什麼..只不過是 “弄巧成拙” 而已。
    有誰會在自己家裡”引火自焚”,要公告周知也要在大庭廣眾之下才對。

  2. 狗~~雄 一個.
    1989是民國78年已經解嚴.為何要自殺…他憑什麼..只不過是 “弄巧成拙” 而已。
    有誰會在自己家裡”引火自焚”,要公告周知也要在大庭廣眾之下才對。

  3. 想教會家畜什麼叫自由無異是夏蟲語冰。
    在北韓生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你乾脆說中國言論最自由吧。

    過了24年還有這種「人」存在,鄭南榕哪裡有什麼功勞?哪裡算得上什麼英雄?
    不用再遮遮掩掩了,他的自殺對這些人,不,這些家畜來說,就和身旁的同類被送進屠宰場沒什麼兩樣的。
    我們在此默禱、出書、演講,在家畜眼裡統都是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1. 就你所提出的言論,做出最簡單的區別,炸彈客傷害的是許多無辜的性命,用無辜鮮血獻祭於己的信念。手段與目的之間的必要性,差距甚遠。

  4. 對於前頭各位對本篇文章的回應,僅以「寫給台灣的情書:生命誠可貴」網摘的編按答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40116/5482

    為理念自焚,乃超越「好死不如歹活」的層次,以「生命」作為自己最後的抗爭手段,求取人民未來的自由尊嚴,往往會演變成擴大各界加入抗爭的感召。這種「若為自由故,生命、愛情皆可拋」的價值觀,「威權奴隸們」除非自我覺醒,否則永遠不會了解。

    成大校務會議2014/1/15上演的現實荒謬劇,並不是特例。多年以來,各界的「威權奴隸們」對「以命抗爭人士」的雙重標準,一面把符合黨國意識型態的犧牲者捧為「烈士」,一面把抗衡威權的犧牲者貶為「暴民」,正是黨國50年用虛假歷史教育和御用媒體對民眾雙重洗腦造成台灣意識的精神分裂,後遺症即使解嚴多年仍非常巨大的證據。

  5. 「感覺不到悲哀的悲哀,非常悲哀。」

    讀過文天祥的《正氣歌》之後,讀過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之後你認為為了所追求的價值而拋頭顱、灑熱血,不、足、效、法?這四個字你說得出口?你的書讀到哪裡去了?如果可以不流血就達成目的,你以為他願意嗎?你以為他沒有家人嗎?你以為自焚是一件很舒服輕鬆的事情嗎?

    白色恐怖時期,政府在大興文字獄的時候想過人民的言論自由嗎?「他的鄰居跟執勤的員警也有生命財產不被侵犯的自由」鄭南榕侵犯了他們的自由嗎?你以為這個自由是哪裡來的?你以為中華民國是怎麼建立的?滿清的士兵也有生命財產不被侵犯的自由啊!你認為理所當然的「自由」就是用別人的鮮血換來的,你腳下自由的土地就是無數你認為「不足效法」的人的屍骨堆積而成的!

  6. 行為是不足以效法, 但如今的言論自由是怎麼得來的, 評論者看不見這其中的意義…?
    現在教育程度高, 不會有人會效法這種行為, 如果有, 那也太無知幼稚.

    台灣的歷史是血淚編寫成的, 所有曾統治過, 執政過的政黨,人,都會一一被編寫入台灣歷史,
    沒有誰最好, 誰最差, 歷史, 成就一個國家, 請用心體會自己國家的成長史吧!

  7. 不知道這篇會不會被刪?
    不過還是要說鄭南榕的行為是錯誤的!
    如此炒作他的自焚行為是更加的錯誤!
    追求自由爭取民主值得尊敬的人很多,
    但絕對不能是以自己或他人生命為代價!
    如果錯誤的宣傳此種行為,那下一代會如何?
    年輕的學生會不會也效法來對抗雙親?
    請重新檢視自己的行為,不要鼓吹這種方式的抗爭!

  8. 鄭南榕確實做到100%自由,可是他的自由危害到他人自由,
    他的鄰居跟執勤的員警也有生命財產不被侵犯的自由,
    不論他有多崇高的理由,這種行為不能被崇拜,更不能稱聖!
    不是與權力者衝突就能號稱爭取自由!
    尤其是以生命作為代價,更是如此!
    古今中外沒有一個自焚者能被稱為聖人!
    鄭南榕的行為是錯誤的!而且不足以效法!

    1. 行為是不足以效法, 但如今的言論自由是怎麼得來的, 評論者看不見這其中的意義…?
      現在教育程度高, 不會有人會效法這種行為, 如果有, 那也太無知幼稚.

      台灣的歷史是血淚編寫成的, 所有曾統治過, 執政過的政黨,人,都會一一被編寫入台灣歷史,
      沒有誰最好, 誰最差, 歷史, 成就一個國家, 請用心體會自己國家的成長史吧!

      1. 奇怪我點《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官網介紹,卡巴反應有木馬哪!?

        其他人點有嗎?

    2. [不是與權力者衝突就能號稱爭取自由!]
      講的好像動動嘴就可以改革就可以由自由依樣。
      根據你的講法,未經許可的遊行也不行,房子被拆了也不能擋
      真是用想得很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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