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當網友」的基本常識:為什麼網路留言也會招來法律訴訟?

其實從國、高中的時候就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台灣的學校教育一直在教我們一些不是很實用的東西?除了一天到晚死背歷史、地理就算了,連公民課、甚至「三民主義」也要死背... 可是學校老師卻很少教過我們民法、刑法與各種基本的法律問題,但法律不就是用來解決一般人生活上會遇到的各種問題與爭議不是嗎?

大家不懂基本法律觀念的結果除了被唬假的之外,平常也很容易不小心就招來橫禍…。譬如說在計程車裡面被司機罵三字經沒事,停了車在路上反罵回去卻被告?譬如說在網路上隨便轉貼張照片就被告.. 譬如說看大家熱熱鬧鬧在噗浪或部落格幹譙某個事件自己也參一腳罵了事件主角一些話,結果自己反而被告?

諸如此類的事情其實都有些很重要的「眉眉角角」要注意,,

在網路上罵人要罵得爽也得懂法律來閃避言論自由的陷阱。在網路上開心的分享自己的創作、圖文與影音,也得懂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創作與權益,但偏偏學校就是不教啦!

 

所以有興趣的話,自己去聽聽免費的演講吧:

 

講題 ╱ 不可不知的網路法律二三事

◎ 主辦單位 ╱ TBA | 台灣部落格協會 (網站:http://tba.tw/post-365
◎ 報名電話 ╱ 02-27210800 (免費參加)
◎ 活動日期 ╱ 6月12日 (星期六)
◎ 活動時間 ╱ 下午14:00–16:30
◎ 活動地點 ╱ 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4樓)
◎ 主講貴賓 ╱ 林伯男 律師、張藝騰 律師

※流程
14:00–15:00 網路法律之言論自由權利與界線(林伯男 律師)
15:00–15:10 休息10分鐘
15:10–16:10 網路法律之智慧財產權問題(張義騰 律師)
16:10–16:30 法律問題諮詢(自由提問)

報名網頁: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25457300815391&ref=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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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06-07, 2010 下午 9:22

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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