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當網友」的基本常識:為什麼網路留言也會招來法律訴訟?

其實從國、高中的時候就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台灣的學校教育一直在教我們一些不是很實用的東西?除了一天到晚死背歷史、地理就算了,連公民課、甚至「三民主義」也要死背... 可是學校老師卻很少教過我們民法、刑法與各種基本的法律問題,但法律不就是用來解決一般人生活上會遇到的各種問題與爭議不是嗎?

大家不懂基本法律觀念的結果除了被唬假的之外,平常也很容易不小心就招來橫禍…。譬如說在計程車裡面被司機罵三字經沒事,停了車在路上反罵回去卻被告?譬如說在網路上隨便轉貼張照片就被告.. 譬如說看大家熱熱鬧鬧在噗浪或部落格幹譙某個事件自己也參一腳罵了事件主角一些話,結果自己反而被告?

諸如此類的事情其實都有些很重要的「眉眉角角」要注意,,

在網路上罵人要罵得爽也得懂法律來閃避言論自由的陷阱。在網路上開心的分享自己的創作、圖文與影音,也得懂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創作與權益,但偏偏學校就是不教啦!

 

所以有興趣的話,自己去聽聽免費的演講吧:

 

講題 ╱ 不可不知的網路法律二三事

◎ 主辦單位 ╱ TBA | 台灣部落格協會 (網站:http://tba.tw/post-365
◎ 報名電話 ╱ 02-27210800 (免費參加)
◎ 活動日期 ╱ 6月12日 (星期六)
◎ 活動時間 ╱ 下午14:00–16:30
◎ 活動地點 ╱ 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4樓)
◎ 主講貴賓 ╱ 林伯男 律師、張藝騰 律師

※流程
14:00–15:00 網路法律之言論自由權利與界線(林伯男 律師)
15:00–15:10 休息10分鐘
15:10–16:10 網路法律之智慧財產權問題(張義騰 律師)
16:10–16:30 法律問題諮詢(自由提問)

報名網頁: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25457300815391&ref=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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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06-07, 2010 下午 9:22

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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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27 Replies to “學會「當網友」的基本常識:為什麼網路留言也會招來法律訴訟?”

  1. 沒錯,言論自由的前提是相互尊重。
    其餘免談= =
    這位大陸人…. 言論自由不是百無禁忌喔….

  2. 心有戚戚焉,我六年級後段班的,想當初還有聯考,歷史、地理都死背的,公民課形同虛設教啥忘記了,對出社會完全沒幫助,後來上班遇到詐騙集團還被告…如果當初教育能開明一點就好了,現在小孩真的很幸福。

    印象最深的國中「偽地理」,中華民國領土北起黑龍江,南至海南島,然後6本全在講 40幾省的,台灣省只有短短兩課沒幾頁,離譜!

    當時中國都老母雞了,它偽地理課本還在秋海棠,死背40幾省的簡稱,農業生產啥玉米有的沒的,e04,青春歲月全浪費在那失敗至極的教育上….

    教育應該多教些法律常識,訴訟程序什麼的,數學也不要那麼偏重,教些理財投資吧,數學好是能當飯吃咩。

    還有教點兩性交往的心理學,發覺 6年級這一世代很多人感情都很失敗,宅男特別多,尤其當初還男女分班,又有嚴重的髮禁、服裝禁,甚至談戀愛都被禁止的…導致很多人與女性溝通有心理障礙,老一代會有這種腐敗思想,是因為他們還有相親制度且重男輕女,但是到6年級這一代,男女突然平等,整個社會觀念都改變了,結果卻接受那種腐敗教育,特別慘…世代改革的悲劇、犧牲品

    外型打扮又不如年輕一代,真正的精英不只頭腦好,打扮穿著也很重要,美女左擁右抱那才是真正精英。那像現在小孩那麼爽,各各染髮穿便服上學,女生都長髮露大腿穿絲襪,男女同班,健康教育還教保險套怎麼戴,只差沒現場實習…(哇靠~想當年14章都直接跳過的),現代小孩都還沒成年就初體驗,爽斃了…要是當初有這種環境,肯定天天期待著上課,老早台大研究所了。

    上一代人生地獄,下一代天堂,只能無語問蒼天了,一切都是命…如果晚生個10~20年就好了。

  3. 網路上 因為語言、文字 招致網路糾紛…
    其實在下自己 就常常看…
    因為還挺多 在下自己的 讀者、網友們,會問及相關問題…

    其實呀…小心點…謹言慎行…就可以了…
    千萬別太興奮、或者是 太激情 忘記了基本禮貌即可囉

    以上 AYO 阿佑

  4. 被RSS訂閱氣騙進來了,以為是討論網路言論的法律問題,原來是邀我們去聽演講,可惜這時間我剛好沒空,只好算了,現在網路上好像只討論到侵權問題,但好像沒討論到留言也有法律風險,這議題我想也該深入專文討論

  5. 你是說哪個年代啊? = =”

      我是個國中生。
      但是我一點都不覺得:
    『除了一天到晚死背歷史、地理就算了,連公民課、甚至「三民主義」也要死背… 可是學校老師卻很少教過我們民法、刑法與各種基本的法律問題』

      我學校的地理課是有點枯燥啦……
      但是歷史課不是,歷史老師還會跟學生聊天,
    說一些課本上沒寫很清楚的有趣的歷史事件經過。
      公民老師更更更更不是!她會在課堂上說一些最近發生的社會案件,
    還詳細說明「民法、刑法與各種基本的法律問題」!

    所以我認為現在國中、高中學生根本不需要參加這種演講的。
    老師在課堂上就有講了呀!而且「課本就有寫了」!
    不信你去書局找「國中二年級下學期的公民自修」翻翻看,
    那上面絕對有寫民法、刑法與各種基本的法律問題。

    1. 不是每個老師都這樣的
      而且如果不考我看有一堆人在看書的時候會直接跳過去
      不要以偏概全 從井底看世界

    2. 可能是現在老師的教法跟以前不一樣了,樓主經歷的時代他們的公民老師可能真的只講到憲法,不過現在公民課比較偏民法和刑法,我覺得這樣是對的,畢竟憲法只是大範圍的定義人民的權利與義務,真正詳細規範是非觀念的法律是民法和刑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某些基本的法律問題已經講到了

      而我是高職系統,根本沒上過三民主義,所以沒經歷過那段課程,現在老師講解歷史及地理比較偏向說故事的方式講解,這樣比較容易記憶,不用什麼東西都死背

    3. 年輕人,教科書是會不斷修正的,版主講的教科書應該是當年的 “國立編譯館”所編的教科書,我看您搞不好也沒聽過啥叫 “國立編譯館” 這單位吧?

      你就饒了版主,當年的教科書的確很少提到六法這些法律。

      既然現在學校有教,就多學點。
      至於外面的演講活動不是您說的不需要參加這種心態,多吸收一些知識對您是有利無害的。

      您還年輕,不能以你現在的情況來揶揄版主以前所接觸的課本,饒饒版主、饒饒年紀比你長許多的網民吧!
      同時也感謝你提供現在學校所教課程內容概況。

  6. 答案其實瞞簡單的
    不教的原因只有一個
    因為升學考試不會考
    台灣制式教育:
    升學考試不考的東西,我們不教
    免得家長說我們上課不上課,教太多課外的東西

    1. 這是 發言 涉及人身攻擊

      跟言論自由沒關西吧@@?

      台灣很自由的

      自由是要建立在 互相尊重的基礎上..!!

      1. 您對言論自由的認知太淺了,發言涉及人身攻擊只是”違反”言論自由的一部份,怎會沒關係?

        取自維基:

        言論種類的區分

        基於前述各種言論自由基礎理論可知,言論自由並非漫無限制,在一定合理程度內限制個人的言論自由符合人類社會共同生活的需求。在美國,法院藉由累積許多言論自由的案例,發展出一套規則,稱之為雙階理論,區分出所謂的高價值言論及低價值言論,前者應受到國家最嚴密的保障,國家也不應立法限制之;後者的保障程度則較低。

        * 高價值言論:通常包括政治性言論、宗教性言論、文化及藝術性的言論。在這不僅包括思想、口說、文字或圖畫所表達出的言論,象徵性的言論(包括在特定時空脈絡之下的行為或動作,如參與遊行、集會、焚燒國旗)也應該被視為言論的表達而同受保障。
        * 低價值言論:通常包括商業性言論、猥褻性言論、誹謗性言論、挑釁或仇恨性言論。

        [編輯] 言論自由的限制

        針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從限制的對象可分為兩者,即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及非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前者是指限制某一種類型的內容或某一觀點的言論,目的是針對言論傳播的影響力,例如:限制色情網站的接觸、檢查特定政治或宗教觀點的出版品等。後者並非直接針對言論的內容,而是針對言論表達的方法或管道,例如:報紙的張數限制、集會遊行的時間、地點管制,非針對內容之限制仍有可能會造成針對內容限制的效果。區分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非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即所謂的雙軌理論。

        基於民主思想,避免政府基於家長主義來管制言論內容,進而由人民自行判斷並形成社會觀念,對於內容限制應進一步區分該言論為高價值言論或低價值言論,前者給予高度保障,後者則依類型的不同而進行類型化的利益衡量。

        對於非內容限制,則應該注意應符合以下要點,方可謂無違於言論自由:

        1. 憲法賦予政府管制之權力;
        2. 不涉及言論內容;
        3. 可增進政府的重要或實質效益;
        4. 增進的利益不是為了壓制言論自由;
        5. 限制措施所造成的限制不應超過追求上述政府利益的必要;
        6. 尚有其他管道供該言論表達使用。

    2. 看來您對言論自由有很深的誤解
      換個角度來看
      難道我有人身自由就代表我可以去搶銀行?

      所謂言論自由不是什麼都能講、無限上綱
      而是保障每個人在某種合理的範圍內的發言權
      我可以在總統府前面批評總統做的不好
      但是我不能在他面前罵他祖宗18代

      這樣的”合理”您可以了解嘛?

    3. 這位大陸朋友,您完全錯了!
      台灣的言論自由度可是比大陸地區高出太多了!
      在大陸搞不好罵一下你們國家領導人,可能就被抓去關了吧…
      大陸不只沒言論自由、人權問題還有待改善。

      別拿台灣跟大陸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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