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消費券!建議政府推出「拿發票換現金」,買1000送500!
再過5天就要發消費券了,大家陸續收到通知單之後,各縣市長為了拼觀光連汽車、豪宅、靈骨塔…都拿出來抽獎了。我怎麼一直覺得大家似乎把3600元當成3萬6在喊了?感覺就像一支牛鞭連賣3次還繼續拿出來喊價?
所以我建議,請政府緊接著「消費券」之後再推出「拿發票換現金」政策,只要拿1000元發票就可以換500元消費券繼續消費!
重點是,換到的消費券只能限定購買台灣商品,讓企業加速投資本地市場、聘用本地勞工。在全世界各國的貿易壁壘蠢蠢欲動的現在,,
那原本那些為了國際貿易、代工、外銷…等產業辛苦工作的勞工,在裁員、失業、無薪假之後,吃什麼、喝什麼呢?難道3600元能吃個半年嗎?
以前我們都會惋惜台灣沒有完整的都市規劃、沒有大型下水道、沒有完善的共同溝管工程來容納排水管、電線、瓦斯管、光纖網路…等設施,結果現在意外有個擴大內需的「藉口」可以來建設台灣,可是卻搞出了一堆「xx巿全巿景觀植栽美化工程」、「公園休憩設施整建」、「xx高架橋油漆美化工程」、「xx廣場夜間照明工程」… (參考這個)
錢都要花了,國家前進的方向在哪裡?民生建設的目的是什麼?部份近乎無厘頭的政策與建設,花的可不是火星人或美國人錢,是我們自己跟後代子孫的錢耶!更別說,這些擴大內需的政策真的能刺激經濟、增加人民收入、減少失業人口嗎?(不是每個人都是營建業好不好)是不是公園更美了、高架橋更新了、夜間照明更亮了,然後大家的薪水就自然而然的增加了!
(上圖內容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
經濟衰退的時候,政府可能會花錢請人在地上挖洞,再花錢請人把洞填起來營造擴大內需的信心。與其如此,為什麼不多挖幾個「能做什麼事的洞」,就算要做蠢事,也要蠢得有價值啊!或者甚至直接發錢給人民,不用一直挖東牆補西牆了!
所以,加推「拿發票換現金」的政策可以讓大家捉襟見肘的生活稍稍獲得喘息,不過重點還是以政府的力量規範並鼓勵企業成立「台灣專賣區」、「台灣專賣店」、「台勞專館」….,限定拿發票換到的消費券只能在這些僱用本地勞工、使用本地貨源的商家消費,以「鼓勵多僱用」代替「鼓勵不裁員」,讓人人有事做、人人有錢花!
講完了,以上都是我昨天在噗浪上面作的夢…哈哈~~ 如果真能買1000送500,那就…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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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懂啦~
趕快借錢把台灣的未來搞窮,然後再跟中國統一讓中共去收拾爛攤子,這才是馬政府和中國國民黨的反共大計呀~ 科科…
貪污的錢吐回來用在人民身上,比消費卷多了
剛剛做夢,08年年底的那兩周,新工處天天都在各路段挖地再人工回填,然後整條路挖得坑坑洞洞後,過幾天又發現整條路重鋪了 …….. 我夢醒了
對這政策真的感到很失望
先借我們3600 以後還5000的政策
只餵了增加0.XX 的GDP 真的很不苟同
不如多一些建設增加工作機會還比較實在些
7F 說對了……………. 哈哈哈哈哈…. 有沒有可行性根本不是問題….
消費券的確有拼經濟的效果阿!
隨便算一算,就有印消費券的工人,消費券的原料,運送消費券的警察的加班費,發放消費券的人的薪水,還有消費券廣告帶來的廣告商、媒體收益,還沒發就製造了上億的花費,真是大好的政策阿。
雖然現在受到國際因素的影響,我們大家都應該跟八樓看齊,力挺大有為的政府,這樣六三三總有一天一定會達成的唷,科科。
可行性不高,因為貧窮族怎麼可能有錢去買東西?這可能會被批評是給富人的福利,而且還會有假發票流通的情況,要偽造發票比偽造消費券簡單太多了,創意是不錯但是有實行上的困難度.
喔,那些不屑現政府的支持者,公開撕毀消費卷啊,就跟選票一樣。
阿不是要建國,釋什麼憲?中華民國的憲法,還是德國憲法,或是哥倫比亞憲法?
阿不是要挺到底,那就挺到死吧!
其實這篇文章主要是最後的”爽”這個溼了的影片
但是布來恩不好意思把它放在blog
所以借題發揮 ….
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這個樣子!! (搖 ~)
消費券實在是很蠢的政策….
今天udn的一則新聞節錄:
各國政府為拯救經濟正競相推出刺激經濟方案,這也可能帶來保護主義,因為各國都試圖確保本國產業從中受益。在美國,民主黨議員及他們在鋼鐵、紡織與工會領域的支持者,正力促在美國振興經濟計畫中加入嚴格的「購買美國貨」條款,讓政府支出的受益者僅限於美國公司。已有歐洲官員對此大表不滿。
全力促成「購買美國貨」措施的鋼鐵大廠紐科公司執行長迪米科說:「根本沒有自由貿易這回事,所有貿易都是人為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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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用國貨最好的情況是我們買我們家的貨,他國也買我們家的貨。
但這有點想得太美,
看來在這個時間點,愛用國貨這一招大家都會用啊~
變成各國都買自家貨,就不太妙了。
呵!看錯標題,還以為真的有拿1000換500咧..XD
不過3600真的要拿來消費台灣產品啊,這樣才有實質的效用,
拜託大家一定要買國貨啊!!
只能限定購買台灣商品 <— 一樓的好像沒看見這句吧
不過要如何判定發票購入物品為台灣商品才是個重點
可能要用重罰和重賞等相關法規來輔助
(重罰商家開假發票,重賞檢舉者)但還是一個大問題!
因為發票申請不會很難
不來恩的夢想好.1樓的ㄝ說的不錯.在朝為官的應該也都知道.只是沒有(國家)的政府能力與作為是有限的.獨立已經錯過時機(蚊子叮牛角)說說就好.回歸也是一個辦法.老馬不就正朝這個方向(用力的)邁進嗎?
好不切實際的夢啊= =
這樣的話一些拍賣網站很快就有人賣發票了
在拿賣發票的錢去買舶來品
我覺得台灣經濟要變好,可能要學韓國吧(雖然我覺得韓國人很X)
聽說他們的政府很推行愛用國貨,民眾唾棄買外國貨的人,偶像劇裡有外國商品logo會打馬賽克,舉國上下皆國貨…,當然也要國貨好用…
台灣比如說農作物好了,長的好.沒摔傷 – 外銷,長的小.有摔傷的次級品 – 國人自用
哪像我們那些政客,只會因為敵對政黨黨員有兩個國籍,也可以吵那麼久..,真他X的無聊(本人無黨派…)
所以還是要從政府做起,但是要解決每天開電視十個新聞,九個政治,我想只有回歸大陸一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