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消費券!建議政府推出「拿發票換現金」,買1000送500!
再過5天就要發消費券了,大家陸續收到通知單之後,各縣市長為了拼觀光連汽車、豪宅、靈骨塔…都拿出來抽獎了。我怎麼一直覺得大家似乎把3600元當成3萬6在喊了?感覺就像一支牛鞭連賣3次還繼續拿出來喊價?
所以我建議,請政府緊接著「消費券」之後再推出「拿發票換現金」政策,只要拿1000元發票就可以換500元消費券繼續消費!
重點是,換到的消費券只能限定購買台灣商品,讓企業加速投資本地市場、聘用本地勞工。在全世界各國的貿易壁壘蠢蠢欲動的現在,,
那原本那些為了國際貿易、代工、外銷…等產業辛苦工作的勞工,在裁員、失業、無薪假之後,吃什麼、喝什麼呢?難道3600元能吃個半年嗎?
以前我們都會惋惜台灣沒有完整的都市規劃、沒有大型下水道、沒有完善的共同溝管工程來容納排水管、電線、瓦斯管、光纖網路…等設施,結果現在意外有個擴大內需的「藉口」可以來建設台灣,可是卻搞出了一堆「xx巿全巿景觀植栽美化工程」、「公園休憩設施整建」、「xx高架橋油漆美化工程」、「xx廣場夜間照明工程」… (參考這個)
錢都要花了,國家前進的方向在哪裡?民生建設的目的是什麼?部份近乎無厘頭的政策與建設,花的可不是火星人或美國人錢,是我們自己跟後代子孫的錢耶!更別說,這些擴大內需的政策真的能刺激經濟、增加人民收入、減少失業人口嗎?(不是每個人都是營建業好不好)是不是公園更美了、高架橋更新了、夜間照明更亮了,然後大家的薪水就自然而然的增加了!
(上圖內容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
經濟衰退的時候,政府可能會花錢請人在地上挖洞,再花錢請人把洞填起來營造擴大內需的信心。與其如此,為什麼不多挖幾個「能做什麼事的洞」,就算要做蠢事,也要蠢得有價值啊!或者甚至直接發錢給人民,不用一直挖東牆補西牆了!
所以,加推「拿發票換現金」的政策可以讓大家捉襟見肘的生活稍稍獲得喘息,不過重點還是以政府的力量規範並鼓勵企業成立「台灣專賣區」、「台灣專賣店」、「台勞專館」….,限定拿發票換到的消費券只能在這些僱用本地勞工、使用本地貨源的商家消費,以「鼓勵多僱用」代替「鼓勵不裁員」,讓人人有事做、人人有錢花!
講完了,以上都是我昨天在噗浪上面作的夢…哈哈~~ 如果真能買1000送500,那就…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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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拿1000萬的發票抵500萬,窮人因為消費無法達到1000元而作罷,公平嗎?
按照不來恩的方法,我覺得大家會開始「收集發票」
SORRY是說88樓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