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竟然「當街烤小狗」…
正當前兩天大家在憤恨不平的罵韓國人即將把「吃狗肉」搞成合法畜牧業的時候,網路上也傳出有人到中國旅遊目擊到當地民眾當街「烤小狗」,真的是把那可愛的小小狗拿來烤,我的媽呀~ 這是什麼世界啊?菜市場的肉價就算漲個三、四倍,也不要這樣殘害這些動物吧?
除了殘忍之外,現場看不到什麼清洗工具,就一桶水而已。不要說狂犬病,,
注意!以下圖片相當殘忍,如果你無法接受這種畫面,請不要瀏覽….
這應該是把小狗裝著帶回來的米袋,我把他轉正了,可以看得出來上面寫了「絲苗米」,聽說…是把狗狗裝在這袋子裡,然後活生生的...。
後來查了一下,應該是「萬家春」的「澳泰絲苗米」。應該是湖南地區產的米?以下圖片引用自:這裡。其實這些照片聽說是去年七、八月就在網路上流傳,也引起中國各省市的網民互相咒罵、撻伐,有人說是開封的人幹的好事,有人說一定是廣東人幹的…
這是狗狗生前的最後遺照….
看不出來是什麼招牌? 只看到一個好像「槍」的簡體字?
其他照片:我把他縮得很小很小,只看個大概就好,原圖請看下面的網站。
圖片引用自:這裡(裡面有更殘忍的其他照片,請小心瀏覽)
看完,請自己播來聽…
再來的動物是…???
杞人憂天
要不要明定
“只”准吃”雞鴨魚牛羊豬”
更何況
有明文說吃雞鴨魚牛羊豬是合法的嗎???
吃什麼是合法的應該不用明列吧
既然吃雞鴨魚牛羊豬不合法也不非法
那為什麼狗卻要明定是為非法
就算我們要制宰別的生命
為什麼要厚此薄彼
難道因為我也養頭牛20年
說這是我最親愛的夥伴
也來推動說吃牛是非法的!?
我不反社會
也還沒吃過
應該也不會想去試
但是我反對
多數暴力
&
對其他生命的不對等邏輯
人類就是因為智商比較高 所以才會在這裡討論吃別的動物是否應該的問題…
如果狗肉會合法…那麼再來的動物是…???
如果因為人類智商比較高就能夠掌握別的動物的生死那人類也太低級了吧
各位這是一位變態的無名網友在我部落格裡所留的貼上來給大家看看
這個人簡直是瘋子一名!
http://www.wretch.cc/blog/seveng7&article_id=28388958
狗 不過就是次於人類的生物
雞豬牛羊皆可吃
狗又為何不能吃呢?
沒有道理阿?
好吃的東西 都應該去嘗試去體驗
本人沒吃過狗肉
十分期待台灣也能吃到美味的狗肉
嗯 我也覺得我沒念多少書
這樣的我思緒竟然還能比別人有條理 那麼對方到底唸了多少 真令人擔憂啊
掰了
跟你這種沒唸多少書的 我就聊到這裡了
「如果你認為別人表達就是要你接受,那你有病」
你罵到自己有病了耶 這裡的人不也是表達反對多數壓迫而已嗎?
而你認為別人表達就是要你接受 跳出來忿忿不平
我從來沒有要你接受我的想法
你要清楚知道一點:
當別人表達自己的想法,並不是要你接受
如果你認為別人表達就是要你接受,那你有病
「一人一信表達自己的意思叫強迫? 你自己不覺得你自己瘋了嗎?」
這句說得好
那麼 反多數壓迫不也是表達自己的意思? 這叫強迫?
你自己不覺得你自己瘋了嗎? 畢竟一人一信是比一人一句嘴砲更強硬的手段啊
我看你是真的瘋了 一人一信不是強迫? 一人一句是強迫?
給個標準吧
請問到底「一人一信要求韓國政府不要讓吃狗肉合法」是不是在強迫?
為什麼是強迫?
有用威脅利誘的方式來對待任何一位立法者嗎?
一人一信表達自己的意思叫強迫? 你自己不覺得你自己瘋了嗎?
還是你覺得人民不能表達自己的意見?
立法委員立法就是採用多數決的方式
你打從一開始就質疑法律訂立的過程
那你是不是應該跑去立法院抗議多數壓迫少數??
或是你也可以用不斷地違反法律來表達你的抗議
照你的意思 立法委員不應該聽選民的意見 因為會試圖改變的是立法的人
很可惜 你的想法是反民主社會的想法
台灣以前吃 後來立法禁止 現在吃狗肉是違法的
wa~~~~
吃狗是一些人的自由,但是這么生生的就去烤狗的烹飪方法實在是太殘忍了。在西方發達國家,殺雞殺羊殺魚也是要依照一定的人道的方法的。
不要動不動就牽涉起中國大陸什么什么的……雖然我們(也許對台灣的朋友是不包含性)不散的派對很讓人反感。但是也不要泛政治化,什么事都無限上綱上線。這樣子跟那個文革期間的中國大陸沒什么實質性的區別。
P.S. 台灣不吃狗肉嗎
樓上的 你真的滿有趣的
真的是雙重標準的奉行者
別人打打嘴砲反對多數壓迫 對你而言是強迫
一人一信阻止韓國政府立法 對你而言不是強迫
還要有「吃狗肉的人跑去香肉店站崗」 動動腳才能算強迫
既然你的「強迫」的標準這麼寬 為何人家動動嘴反對多數壓迫就是強迫呢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我不懂啊 你的標準到底在哪?
請問到底「一人一信要求韓國政府不要讓吃狗肉合法」是不是在強迫?
法律不會因為一千封信一萬封信就自己變了 一人一信試圖改變的是立法的人
究竟是誰沒有法律觀念 and 科學精神呢 多數者正在強迫少數者要接受他們的觀念
如果連這樣的實際行為你都不認為是強迫 那麼打打嘴砲又何來的強迫
你真的沒有法律觀念
是法律使人改變行動
你有看到反對吃狗肉的人跑去香肉店站崗
你再來說「多數者想強迫少數者要接受其想法」
今天透過立法 可以決定吃狗到底違不違法
反對吃狗肉的人採取的一人一信可以改變的是法律
拜託你有點法律觀念 and 科學精神
噯
以實際行動想要改變別人的作為不叫作強迫?
大家打打嘴砲沒有影響到誰叫做強迫?
真是不懂你的標準啊
當初是誰說「沒有人要強迫別人接受什麼」的啊?
更何況 大家是在反「多數者強迫少數者要認同其觀念」
不是在反不吃狗肉
誰管你吃狗肉 還是馬肉 還是貓肉啊
重點不在於是什麼肉 而是「多數者想強迫少數者要接受其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