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緯涉偽造文書,遭台北地檢署約談

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一場教訓啊~

更新一下這篇文章,目前的狀況,看起來似乎是楊宗緯紅了之後,什麼大小事都被媒體挖出來,重複的「驗證」他之前謊報年齡的錯誤。一方面是媒體的可怕,一方面是…大家還是不要做錯事比較好,,

做錯事還是乖乖認錯、努力改過向善比較好。

現在的媒體喜歡捕風捉影,還有說楊宗緯因偷竊被退學,還有說楊宗緯未婚生子、性侵害…等等,實在很誇張。這些未經證實的網路閒言閒語也被當成是「大發現」來報導,看起新聞就好像是他真的做了這些事。似乎還得多查證呀!

還是得重申,說謊是錯誤的,說謊被抓之後為了圓謊還偽造文書也是錯誤的,這都是萬萬不可作的錯誤示範。只是,到底這件事情是怎樣發生的?

涉偽造文書 北檢傳楊宗緯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7.06.13 09:23 am

因超級星光大道「星光幫」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

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他」字案調查,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

檢方認為,在蒐證方面,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實務上緩不濟急;為確保儘速結案,偵查作業即刻展開。

檢察官決定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兩種途徑,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希望能「目睹」楊宗緯的身分證,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

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檢方說,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甚或協助犯案,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符合緩起訴要件。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情狀,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

檢察官說,就目前了解,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沒有惡性,在衡量案情後,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此外,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雙贏」局面,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安排他參加反賄選、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

【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楊宗緯說「我自己承擔。」唱片公司表示,為協助楊宗緯調查,「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也會配合。

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他本人未出面回應,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

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

新聞報導全文: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3885938.shtml

20070615 更新:

楊宗緯緩起訴 罰勞動服務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7.06.15 06:08 pm

星光幫楊宗緯爆紅,被踢爆假造身分證捏造不實年齡,下午台北地檢署表示,楊宗緯態度誠懇,承認偽造文書等罪行,當場決定楊宗緯其情可憫,決定緩起訴,罰勞動服務。

中視《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參賽者楊宗緯疑涉變造身分證影本一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被告楊宗緯。結束訊問後,楊宗緯步出北檢,並向現場媒體及關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謝及歉意,但對案情則未有透露。

楊宗緯變造影本 檢察官疑有內情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王雅蘭/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超級星光大道前「星光幫」成員楊宗緯,檢察官昨天已前往中國電視公司調得節目側錄帶,先確認參賽報名的規則,今天將開庭調查楊宗緯有無涉及偽造文書。

檢察官認為,根據節目製作單位金星傳播公司之前對外的說法,比賽分前、後兩個階段,前一階段並未限制參賽者的年紀;但資料顯示,楊宗緯在第一段即報名參賽,因此檢察官懷疑他變造身分證影本,另有內情。

檢察官盧姿如昨天前往中視向節目部表示需要節目側錄帶以供辦案參考,希望取得節目在宣傳期間及開播後在媒體上公開播放的比賽規則,調得兩片光碟當作證物,今天將開庭調查楊宗緯匿報年紀的始末。

據了解,依目前事證,本案只有楊宗緯一人列被告,檢方今天也傳訊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以證人到庭,如查出有人幕後教唆楊行使變造特種文書觸法,不排除增列其他被告。

華研唱片公司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前晚檢方派專員送達傳票,今天下午楊宗緯將在唱片公司人員陪同下到案說明。鄧孔彰表示楊宗緯現在最希望自己能如期畢業,對於謊報年齡的錯事,會勇於面對。

【2007/06/15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gads]

最後更新:11-03, 2013 下午 9:47

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相關資訊

訪客留言:

31 Replies to “楊宗緯涉偽造文書,遭台北地檢署約談”

  1. 我比楊宗緯還倒楣,不止眼睛被騙近視雷射毀掉,還遇到真的檢察官作奸犯科
    我是被臺北地檢署劍股檢察官沈志成捏造偵查庭答辯內容 白紙黑字檢舉也沒用 合信眼科診所(桃園市自強路91號)詐騙近視雷射 詐騙證據送桃園地檢署還不是一路吃到高等法院檢察署 簡長順明明就是個房東, 卻謊稱驗光師在合信眼科任職 張善雄明明就拿受害人跟檢察官名義造謠近視雷射會陽痿 有桃園地方法院98訴325號判決 法官蘇昭蓉還不是無視證據亂寫判決書 張谷甫幫詐騙開刀的合信眼科 執行債權不存在的假扣押 蔡政雄一路吃證據吃到高等法院檢察署 人生最可悲就是被騙近視雷射弄壞眼睛 一輩子全毀

  2. 我認為,不管任何理由,說謊就是不對,騙子就是騙子沒什麼好說的。「不要說謊」是高道德標準嗎?好像不是吧!每個人小時候都被告誡的最基本的做人道理,他29歲了,還不懂?

  3. Seek真人先生
    呵~我今天當時”回覆中”時才瞄到那篇”2007/06/14 at 8:50 下午”的留言。
    誤會你了,不好意思!:)

    《本人(Yu.)在此更正2007/06/15 at 7:10 上午 發表的內容。》

    ※那位在”2007/06/14 at 8:50″下午所發表的Seek分身網友…

    >>我贊成〝台灣的教育失敗〞。其他不能認同!^ ^

  4. sorry ~ 有些人誤會了
    以下這篇不是我PO的喔

    =====
    Seek 說: 2007/06/14 at 8:50 下午

    真不知道他彰師大畢業的入學資料是不是也是偽造的呢!?
    他即將領的「彰師大」的畢業證書上的出生年月日也是偽造假的
    這種老師出來又有多少莘莘學子受害

    嘆息~此風不可長

    台灣的教育失敗
    ======

    版大啊!為何留言預設暱稱都會是前一個人的咧?
    像我現在,暱稱就是『不要再被媒體欺騙了 』 = =

    不來恩說:因為版面有作cache的關係,所以會留著上一個人的暱稱,我等等改一下。不好意思。

  5. 轉貼星光無名官網討論區
    http://www.wretch.cc/hala/viewtopic.php?t=298648&sid=5070c2a40e527e0467427b6a6b8b13b2

    ————————————————-
    “楊宗緯事件國防部已經回應~請不要再被媒體欺騙了”-by chrisma 時間06/14 15:07

    針對前幾天聯合報刊登國防部回應楊宗緯被退學是因為竊盜的事情
    我個人感到非常生氣
    所以我寫了一封信給國防部
    信的內容在我的部落格有 我就不要貼上來
    寫此信的用意是因為我覺得雖然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但是國防部的發言理當應該要更小心更仔細
    因為他們是負責我們國家國防安全的單位
    其實寫了這封信 也沒指望他們會有回應

    結果沒想到今天中午1:34分
    我接到國防部一位上校回電
    他說他們有收到我寫的E-MAIL
    因為當初我寫信時有說我接受電話回覆
    所以這位上校先回電話給我 他說過兩天會再把信件回覆
    直接發到我的信箱去

    此位上校說
    我在聯合報上看的報導
    不是國防部對外發言的
    他們國防部雖然因為楊宗緯事件被很多記者窮追不捨
    但是他可以保證國防部沒有任何人回應過記者這些問題

    至於聯合報上刊登出來的事情經過
    是因為 在上星期有一個餐會
    當天很多媒體記者還有高官都在
    結果有一位記者問了部長有關楊宗緯的事情
    上校說~部長只回應:
    當時真的是有一位叫楊宗緯的學生
    但是退學原因他真的記不得了
    後來記者問部長,楊宗緯是不是因為偷竊事情被退學
    部長的回答是:
    就算楊宗緯是因為偷竊被退學
    但是年輕的事情該付出的代價也付出了
    大家應該用寬容的心給這些年輕人一些機會.

    上校說這就是當天的情況
    部長只是針對記者詢問的問題回答
    部長並沒有說楊宗緯偷竊
    但後來媒體刊登出來的結果, 他們也是有口難言

    最後上校還說:
    國防部懂的事情的緩急輕重,很多事情真的不適合再回應
    但是身為納稅人的我們不用擔心,
    因為對他們而言,八掛紛擾不是他們的責任
    悍衛國家才是他們最重要的工作

    把此篇寫上來…
    是因為日後如果再有任何有關評擊楊宗緯的事
    我都不想做任何回應..
    我覺得用我自己的心情去支持他的音樂才是最重要的
    媒體上面的紛紛擾擾又如何?
    沒有人是應該為了已經付過代價的事情而去悔恨一輩子
    就算殺人放火…行完牢獄之災後也是自由之身阿!
    更何況..就目前所知道的事情
    都是媒體亂寫,不是事實的新聞
    就以上面的例子…………..給各位歌迷一個省思
    人言…………..真的可畏

    愛他..就學習他的方式 不回應總有一天就過去
    靜心等待他們出唱片 做好聽的音樂給我們聽吧!!!

    願所有的人…..天天快樂!!

  6. 不好意思~借用重灌狂人的版面
    下面這個活動可以幫助人,希望大家有空可以參與.
    “邀請《星光幫》的粉絲們一起參與”
    “點擊觀賞『一粒小種籽』60秒公益短片,圓剛科技就為我們捐出10元”

    轉自無名星光大道討論區
    http://www.wretch.cc/hala/viewtopic.php?t=299343&sid=5070c2a40e527e0467427b6a6b8b13b2
    ———————————————–
    《給楊宗緯及星光帮的第二封信》為解決媒體刁難的問題,所有粉絲們都來開個會。

    各大電視臺的新聞似乎最近對楊宗緯情有獨鈡。倒是讓☆星星☆更認識到電視金鈡的一句明訓:電視的作用是“教人明世”。

    既然,大家都這麽積極的整理對錯與否,星光幫似乎也應該給社會實質性的回應和做一些貢獻。碰巧☆星星☆看到了 I’mTV的「Help Me 10! 點擊成10」網路公益勸募行動

    即日起至6/30前,我們只要點擊觀賞『一粒小種籽』60秒公益短片,圓剛科技就為我們捐出10元,資助基督教救助協會弱勢兒童課後陪讀班。(提醒:需觀賞完整60秒公益廣告後,影片瀏覽次數才會增加)

    單凴幾個人是沒有辦法募集到籌款的。所以想到邀請《星光幫》的粉絲們一起參與,全部人都要合縱連橫,以”星光幫粉絲”的名義參加。這個網絡慈善活動不但可以積德行善,還能給刻薄的新聞媒體一個很好的回應。同時也能為星光幫樹立一個很好的口碑。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個提議好嗎?如果這個提議得到粉絲和星光幫的支持,那麽就請按照以下的策劃開始執行活動。

    1。首先:人人過目一次60S宣傳片。宣傳片地址[URL]http://www.im.tv/vlog/1919.asp?memid=536785。[/URL](提醒:需觀賞完整60秒公益廣告後,影片瀏覽次數才會增加)

    2。其次:擁有自己的部落格的朋友們在您的部落格中最明顯的位置上添加一個鏈接:

    link文字—-〉《星光大救援》之「Help Me 10! 點擊成10」〈星光幫〉網路公益勸募行動

    link url : http://www.im.tv/vlog/1919.asp?memid=536785。在link旁邊添加提示文字(提醒:需觀賞完整60秒公益廣告後,影片瀏覽次數才會增加)

    3。再次:擁有IMTV VLOG 帳號的朋友們,請你們去該活動網站 http://www.im.tv/myvlog/ccra 引用其CM宣傳片即可。

    ****************************************************************************

    公告:本活動為星星自發提議(絕不收取半毛利潤),如果大家覺得此提議好,就請使用統一的 Link文字 和 Link Url。以便于將來統計星光幫籌集到的具體款項。謝謝您的合作~!

    *********************************************************************************

  7. Seek先生(沒錯吧!?直覺…….)

    『只是當主題是在偽造文書這個行為時
    我不認為有用”刻意檢視他”的心態去針對他』

    也許我在回覆時沒有沒有回覆的完整。不好意思~
    討論主題:楊宗緯涉偽造文書,遭台北地檢署約談

    我很欣賞楊宗緯。當然遭台北地檢署約談~我同意。:)
    畢竟要是犯法,"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我不是盲目粉絲)
    只是對於媒體們大肆報導;水果報或週刊也持續針對楊宗緯…
    而當水果報或週刊有了什麼頭條,電視新聞媒體也是差勁。
    通常都是以根據水果報或週刊來再次的散發未經過證實的事件。
    所以我才會覺得楊宗緯整個人就在放大鏡下生活~~
    而不是只針對”遭台北地檢署約談”這議題。讓你誤會,不好意思!

    『但想想
    他說為了想讓更多人聽到他的歌聲,才謊報年齡
    難道星光大道有針對年齡不給參賽嗎?這我就真的不清楚…
    至於職場的工作什麼…跟扯到年齡和實力有關的
    我覺得這兩個是不同的情境,老闆用人跟你參加歌唱比賽能夠拿來相提並論?』

    對於楊宗緯在0610的錄影現場說明的新聞,有看電視的應該知道。
    他會謊報年齡只是想以一個大學生四年級應有的年紀才做錯事。
    而且他也有說他沒想到會現在會變這樣…”大紅”。
    畢竟之前他參加過許多歌唱比賽,都是參加=>唱歌=>得獎=>結束。
    ※你對現齡限制的這個問題我知道正確解答!
    星光大道(這一屆)並沒有限制年齡。(如要親自確認~詳情請看第一集)

    你對spirit網友所發表的內容,你覺得這兩個是不同的情境。可以理解~
    但是,就是因為”人”本是一個單獨的個體。所以看事情的角度皆所不同!

    ※Seek你在2007/06/14 at 8:50 下午所發表的內容。。。

    >>我贊成〝台灣的教育失敗〞。其他不能認同!^ ^

  8. seek 先生(聽你的口氣看起來是男子一”棵”且涉世未深)
    你說
    “真不知道他彰師大畢業的入學資料是不是也是偽造的呢!?”
    有guts的話
    請不要學一些八卦媒體
    只敢用”問號”下標題
    怕被告嗎?

  9. 真不知道他彰師大畢業的入學資料是不是也是偽造的呢!?
    他即將領的「彰師大」的畢業證書上的出生年月日也是偽造假的
    這種老師出來又有多少莘莘學子受害

    嘆息~此風不可長

    台灣的教育失敗

  10. 當初報名製作單位有限制25歲以內
    當然也是官方說法

    我看好好關個幾年
    出來賣雞排吧

    邊賣邊唱 生意應該不錯 XD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