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跟OK都開給我「未來發票」?
之前有聽說過各式各樣的「未來商品」,就是製造時間明明是現在,可是上面的製造日期卻故意寫很久之後的「未來時間」,這樣保存期限可以再延長一些,避免賣不掉、過期時得銷毀。不過最近我卻接連收到幾張「未來發票」,明明就是六月底買的商品,可是用的是七、八月份的發票,,
下面6張發票,分別是在一家7-11跟兩家不同店面的OK便利店拿到的,上面的購買日期都沒錯,只是都給我印在七、八月份的發票單上,明明就是五、六月份的消費呀!你說,萬一我中兩百萬的話,這要算誰的?要對獎的話是要對五、六月份的號碼、還是七、八月份的號碼呢?你說說看啊?
不知道店家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反什麼稅務上的規定?很詭異就是了,如果只是一家分店剛好五、六月份的發票用完暫時拿七八月份的來頂著用就算了,有3家店都這樣做耶?這是啥密技嗎?
如果有人住永和,可以現在去這三家店買買看(搞不好可以對兩次獎,申訴成功的話),分別是:
- 7-11統一超商,永和店:台北縣永和市文化路7號
- OK超商,永和博愛店:台北縣永和市永和路二段298號 02–89287266
- OK超商,永和保平店:台北縣永和市保平路18巷12號 02-22329744
剛剛找到一條新聞,也是類似的狀況,以前倒是很少聽說。最近是怎樣?景氣太好,發票用光光?還是景氣太不好,廠商動手腳?
,相關新聞:
不來恩 大大~~我幫你祈禱~~不過中了要分紅唷~~^^y
這是正常的
因為店家有時會預估錯誤當月分的發票用量
所以在月底發票不夠時會用次月的發票來用
至於對獎的話,以不萊恩的情形來說是對7-8月分的號碼
依財政部80年8月3日台財稅第800274079號函釋,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月之統一發票,如經查明係由於當月份之統一發票已用罄,並無不法情事者,除通知該營業人嗣後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事先申請核准外,可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裁罰。
順便一提7-8月分2百元的獎項多了2組
其實這是很正常的ㄟ,連國稅局有時候雙月底都沒有當期的發票可以賣給商家了,所以,25號之後拿到下月的發票是常有的事情,發票印製的量有一定的,我每次雙月25日去買發票的時候,就曾在國稅局聽到有商家來問國稅局還有沒有當期發票,就聽到國稅局說,趕快來買,還剩五捲之類的對話^^
嘎嘎~不來恩也住永和啊(飄
跟我一樣耶xDDD (喂
嘎嘎~布萊恩也住永和啊(飄
跟我一樣耶xDDD (喂
剛剛去嗨生活也是未來發票
好像七月開始200多幾組可對獎喔…前兩天看到的新聞
原來這很常見啊… 我還真得少見多怪了.. 可是,這樣還的「票據」還是有點怪,不知道在國外是不是會很嚴重得看待這種文書錯誤呢?還是台灣人比較隨和?
這事~月底常見阿~
那大家趕快來幫我祈禱一下,如果中獎我就去申訴….. :)
商家的發票捲要先申請大約會用完的數量,若剩餘很多到時要退也是很繁瑣的手續,有些店面最常遇到就是月底的前兩三天發票捲就用完,那就會換上下月份的發票捲(畢竟不給發票受罰更重啊!)。
如果事逢週休二日或者緊急狀況總之等到月底最後幾天商家還要再去多申請一兩捲發票應該是不可能的(申請要花時間,說不定等到發票來了月份也過了)。
那如果手開發票更是麻煩:很多店員不會開手開發票,甚至寫張手開還要寫錯好幾張才會寫對一張,所以理所當然就用到下個月的發票啦~
不過倒是沒有遇過萬一發票中了上個月的對獎號碼耶!說不定真的有中獎的話可以申訴喔~
那是因為他們六月份的發票用完了
只好提前用七月的
當然這是要事先向稅捐處申報的
對啊 ,只是他們沒事,萬一發票有中獎而不能領獎,那我就倒楣了….
這是因為部分店家會有提早換下個月發票的習慣
在便利商店算是蠻正常的…
(我以前是在”你家”工作過^^)
有可能是該店的當月發票不夠,所以先拿次月的發票來用,如果有事先向國稅局申報,就不會有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