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錄「超級星光大道」放到YouTube、Vlog,違法!

嗯,…該來的總會來。不過上面說「如果中視提出告訴,… 未經中視授權,就會吃上官司。」,不知道中視會不會提起訴訟呢?是只起訴側錄與上傳影片的人?還是連轉貼影片的人都會起訴?

我看…最近超級星光大道的影片大家會開始不敢轉貼了吧?之前才有因為在BLOG貼MP3而被起訴的判例,如果按照相同標準,應該一堆人都會被抓去關… 大家還是得要有正確的版權觀念呀… 以後還是不要轉貼超級星光大道好囉,,

雖然有些時候還滿好看的。

側錄超級星光大道上網 違法

【經濟日報╱記者李娟萍/台北報導】 2007.06.18 03:32 am

國內最火紅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每周一播出,立刻被側錄上傳至各大影音網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說,側錄行為已違反著作權法,擬參考港、星的作法,發動歌迷協助官方蒐證,追查違法分享的影音數位檔案來源,打擊盜版行為

智慧局官員說,如果中視提出告訴,側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內容並上傳至影音網站的人,未經中視授權,就會吃上官司。

第25次亞太經合會(APEC)智慧財產權專家小組 (IPEG)會議日前在台北舉行,各會員國特別針對網路侵權問題,探討應如何因應及執行防範措施。智慧局主任秘書陳淑美在會中指出,為了遏止網路侵權歪風,香港、新加坡等國政府已採取發動歌迷為官方蒐證的方法,以歌迷自律、保護偶像的訴求,打動歌迷參與反盜版行動,另外也引進自動訊息辨識系統,自動監測BT等分享軟體的種子(seeds),以追查違法分享的影音數位檔案來源,值得我國參考。

同時出席該會議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副組長何鈺璨指出,不論是掃描書籍、書刊,「側錄」電影、電視節目、歌星演唱會的演出,或是像KUSO自演自拍,只要未經授權使用別人的文字、影音或配樂等著作,都已違法。

應邀來台與會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官員耐絲(Jennie Ness)表示,新興的軟體技術如Grokster、Kazaa、BitTorrent、Emule等,可以快速複製數位著作,據估計,目前每個月透過P2P技術複製的檔案,超過十億份,網路侵權問題日益嚴重,各國均亟思防止之道。

耐絲指出,目前各國著作權法制多已納入間接責任(Secondary Liability)概念,賦予網路平台經營者更多的把關責任。網路平台經營者經由提供分享軟體,使網路使用者得以利用此一技術上傳或下載數位著作,並因此獲利,將有「輔助侵權」、「代理侵權」的責任。

美國雅虎法務主任飛利浦(Phillips)指出,網路服務供應(ISP)業者已為此加強違法數位著作的過濾管理,如YouTube採用的影音指紋辨識系技術,監測傳輸檔案內容是否侵權等,但權利人團體對此並不滿意,仍然要求ISP業者再加強管理,美國商會並對影音平台業者提出二起告訴,使ISP業者的壓力倍增。

2007/06/1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侵不侵權這事情,就看中視或節目製作單位怎麼去看待囉。側錄節目內容然後散佈,這樣的動作在法律上肯定是侵權的,只是看中視或節目製作單位如何衡量了。

如果他們覺得網路上的轉貼(只轉貼、沒上傳唷)也算侵權,…那….我會很龜、很膽怯、很守法的把轉貼影片通通都刪了(雖然都不是我側錄、上傳的,但我轉貼也犯罪了…),然後不再發佈或談論星光大道的相關文章,畢竟發文討論卻不貼影片看,那就不精彩了、沒意思了,相信很多網友也許都會有相同的感覺吧?畢竟這是人家的權利呀,網友們不知不覺就侵犯到了、違法了,我們還是要自己檢點、小心呀。

不過,我看上面這個經濟日報的報導,上面也沒寫說「中視準備提出告訴」這樣的字眼,或針對網路流傳影片發出怎樣的聲明稿,該報導只是推測如果中視覺得權益有被侵犯到,有可能提出告訴的話,才會有人遭殃。

所以,還是得看中視或節目製作單位的下一步動作或相關宣告囉。看中視、中天…等等一堆電視台不斷的一而再的重播超級星光大道的舊節目內容,他們應該是很想讓觀眾們多看幾次該節目吧?….

可惜,中視或該節目製作單位,並沒有主動釋出官方版的 YouTube影片或線上影片,網友就算要合法的討論並分享片段、一小段影片給朋友看,也完全沒辦法。

有些網友也許很熱情、很支持該節目或相關藝人,每週都會幫忙在論壇、BBS或各部落格宣傳或把這些精彩片段介紹給自己的朋友,節目紅了、歌手紅了、廣告賺了幾億了,可網友卻有機會獲得官司纏身的痛苦,那…還是不要這樣比較好。

恐怖唷~~~

2007/6/21 更新:

簡短的引述一下「大豆剝落殼」網站中對於此問題的結論,全文網址在:側錄超級星光大道的法律問題,裡面有詳細的分析與討論。

這種放任網友上傳影片到YOU TUBE等影片網站的作法,可以說是免錢的行銷,一方面由於網路上的擴張,使得超級星光大道在短短數月中迅速得到網路族群間的知名度,另一方面,網路上的流傳影片不但不會降低民眾收看電視節目的意願,甚至更促使網友「準時收看電視」以得到第一手的消息,第三點,藉著網路影片,使得「超級星光大道」的話題性不止於每週一次,而是一週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時。

是的,我相信製作單位從來沒有「授權過」哪一個網友可以上傳他們的影片,可是我相信製作單位以前沒有,今後也不可能對於上傳影片的網友提出任何的法律動作。縱使仍然有廣告商的問題使得製作單位不可能明白的告訴網友:「你們可以這麼作」,但是網友們的上傳影片對他們而言有百利而無一害,何樂而不為呢?

雖然我們(網友們)一廂情願的認為「應該不會有事」,在「非惡意」的情況下,也許製作單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大家還是得有正確認識才好,這類行為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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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感謝「Yu.」網友還特地打電話去詢問製作單位,得到的回應如下:

…..所以我剛剛打電話去超級星光大道詢問。囧
他們是說因為這是一個灰色地帶;基本上是不會提告
但是還請大家『互相尊重』!別有觸及到商業行為。
>>只要有互相尊重;他們是不會提告的。

他們也瞭解,網友們把影音貼至網路上是出自好意。
想讓更多人看到(聽到)中視超級星光大道的好節目。
也知道這樣能讓住在世界各地的網友們看到(聽到)。

關於互相尊重呢。。。大致上就是別拿去販賣~
畢竟影片版權是屬於中視,超級星光大道。
所以…..我會去YouTube修改影片敘述。
加上影片來源&版權所有等字樣吧…@_@
我也向他們詢問樓上陌生女所提出的IFPI問題。
他們也是說這也是個”模糊地帶”這些都是得看法官的認定等.

可是關於這部分台灣的法律就是還不那麼完善呀……..OMG
而且星光節目工作人員還說:真的很謝謝大家的支持!
我還回他~大家才是要謝謝你們製作這麼優質的節目。=P
……..

全文網址:http://briian.com/?p=1826#comment-5353

最後更新:11-03, 2013 下午 9:44

kjbrian

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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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30 Replies to “側錄「超級星光大道」放到YouTube、Vlog,違法!”

  1. 不來恩:
    那你會把討論區的影片刪除嗎!?= =

    而且之前不小心發現討論區有幾個是我在YouTube上傳的.
    (發現時整個嚇到呀~~不來恩站長用我的影音檔耶!XD)

    呵~不過我真的不想刪…畢竟那是依個視覺&聽覺的享受。
    所以我剛剛打電話去超級星光大道詢問。囧
    他們是說因為這是一個灰色地帶;基本上是不會提告。
    但是還請大家『互相尊重』!別有觸及到商業行為。
    >>只要有互相尊重;他們是不會提告的。

    他們也瞭解,網友們把影音貼至網路上是出自好意。
    想讓更多人看到(聽到)中視超級星光大道的好節目。
    也知道這樣能讓住在世界各地的網友們看到(聽到)。

    關於互相尊重呢。。。大致上就是別拿去販賣~
    畢竟影片版權是屬於中視,超級星光大道。
    所以…..我會去YouTube修改影片敘述。
    加上影片來源&版權所有等字樣吧…@_@
    我也向他們詢問樓上陌生女所提出的IFPI問題。
    他們也是說這也是個”模糊地帶”這些都是得看法官的認定等.

    可是關於這部分台灣的法律就是還不那麼完善呀……..OMG
    而且星光節目工作人員還說:真的很謝謝大家的支持!
    我還回他~大家才是要謝謝你們製作這麼優質的節目。=P

    其實打字到這裡…我也不知道該不該刪。
    當然,刪除一定是沒事!Q_Q

    ※跟我通話的那位星光大道工作人員態度很好耶!
    如果網友們還有問題,我建議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P

  2. 想了一下之後,決定刪除自己部落格裡面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影片,總共移除四篇文章中的相關影片了。

    不過,我的部落格裡面還有兩篇文章有轉載全民大悶鍋跟康熙來了的影片耶~ 是不是也要移除啊 >

  3. 對於這些娛樂大機器、大濾網
    看到智財就只有制裁,是以財為圓心畫出去的智

    我也同樣認為在這樣的「放風聲」的新聞前提之下
    低調是好的,躲風頭是識時務的
    畢竟對幹資源不均

    如今「在線」是重點的話
    那麼就把自己切換成「離線」
    對討論「離線」,對收看「離線」,對消費「離線」
    至於「離線」嘛
    我想,離線的都是在線
    只是不鼓掌而已
    而不鼓掌往往比不消費還有殺傷力

  4. 那可以不可以也要求電視新聞等靜止翻拍網路影片或是網站畫面呢?….
    現在一堆新聞的內容也都是翻拍網站的…很多很多都是翻拍 YouTube 的…
    像是最近有個歐洲星光比賽的,很多電視台也都是翻拍 YouTube 的,這樣是不是也該算他們侵權?

  5. 沒什麼好說的,要上傳到Youtube 之前,下面本來就有一篇黃色警語

    “Do not upload any TV shows, music videos, music concerts, or commercials without permission unless they consist entirely of content you created yourself.”

  6. 果然…..該被降說的還是會來。

    這裡順帶舉一個特別的例子好了。
    大家知道台灣有IFPI吧?
    雖然目前有些唱片獨立業者,
    可是這不表示,
    他們的音樂不歸這個組織管。

    這點也是很恐怖啊!

  7. 上面幾位留言的朋友,請再看一次那新聞
    新聞說的是,「智慧財產局」官員指出,如果中視提出告訴,側錄「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內容並上傳至影音網站的人,未經中視授權,就會吃上官司。
    這又不是中視說的。
    那些指責中視的人,指責星光大道製作單位的人,請再清楚地看一次這則新聞
    又,未得同意便逕行取用別人的智慧財產當然是錯的,有什麼理由可以被正當化?我不了解

  8. 難道他們不懂星光會這麼紅是因為各大鄉民的轉貼及討論嗎?

    不來恩說:
    他們應該會很「就事論事」的,一件一件拆開來看吧 ? 反正…網友以侵權行為幫他們宣傳的話,網友還是侵權了。

  9. 我不懂。
    我相信如果整個星光幫事件如果沒有網路鄉民的熱烈討論及分享,是不會有像今天這樣的知名度。但就這件事而言,我們在分享的過程中,無疑是免費的幫他們做了宣傳;我們在討論中導出了正確的價值觀念。在未收取任何的金錢利益下,是我們讓星光幫整個水漲船高,而背後的大老闆早不提晚不提卻在這時候提出告訴,那無疑不是過河拆橋的手法嗎??

    不來恩說:
    我想,這也許是我們這些當鄉民的,一廂情願的想法吧…
    不過,我看上面這個聯合報的報導,他也沒寫說「中視準備提出告訴」這樣的字眼,只是推測如果中視覺得權益有備侵犯到,有可能提出告訴的話,才會有人遭殃。

    所以,還是得看中視或傑木製作單位的下一步動作或相關宣告囉。

    看中視、中天…等等一堆電視台不斷的一而再的重播超級星光大道的舊節目內容,他們應該是很想讓觀眾們多看幾次該節目,….

    可惜,中視或該節目製作單位,並沒有主動釋出官方版的 YouTube影片或線上影片,網友就算要合法的討論並分享片段、一小段影片給朋友看,也完全沒辦法。

  10. 支持站方聯手和各大站抵制!

    不來恩說:

    「抵制」兩個字,說起來太大了,頂多不看、不討論,乖乖做好自己的事,當個好寶寶。

  11. 個人覺得中視真的很無聊

    如果禁下去,加上楊宗緯不參賽,以後的星光大道大概也沒幾個人要看了。

    沒見過幾個國外徵才選秀網站會作出如此不智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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