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緯涉偽造文書,遭台北地檢署約談
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一場教訓啊~
更新一下這篇文章,目前的狀況,看起來似乎是楊宗緯紅了之後,什麼大小事都被媒體挖出來,重複的「驗證」他之前謊報年齡的錯誤。一方面是媒體的可怕,一方面是…大家還是不要做錯事比較好,,
現在的媒體喜歡捕風捉影,還有說楊宗緯因偷竊被退學,還有說楊宗緯未婚生子、性侵害…等等,實在很誇張。這些未經證實的網路閒言閒語也被當成是「大發現」來報導,看起新聞就好像是他真的做了這些事。似乎還得多查證呀!
還是得重申,說謊是錯誤的,說謊被抓之後為了圓謊還偽造文書也是錯誤的,這都是萬萬不可作的錯誤示範。只是,到底這件事情是怎樣發生的?
涉偽造文書 北檢傳楊宗緯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7.06.13 09:23 am
因超級星光大道「星光幫」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
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他」字案調查,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
檢方認為,在蒐證方面,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實務上緩不濟急;為確保儘速結案,偵查作業即刻展開。
檢察官決定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兩種途徑,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希望能「目睹」楊宗緯的身分證,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
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檢方說,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甚或協助犯案,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符合緩起訴要件。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情狀,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
檢察官說,就目前了解,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沒有惡性,在衡量案情後,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此外,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雙贏」局面,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安排他參加反賄選、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
【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楊宗緯說「我自己承擔。」唱片公司表示,為協助楊宗緯調查,「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也會配合。
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他本人未出面回應,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
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
新聞報導全文: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3885938.shtml
20070615 更新:
楊宗緯緩起訴 罰勞動服務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7.06.15 06:08 pm
星光幫楊宗緯爆紅,被踢爆假造身分證捏造不實年齡,下午台北地檢署表示,楊宗緯態度誠懇,承認偽造文書等罪行,當場決定楊宗緯其情可憫,決定緩起訴,罰勞動服務。
中視《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參賽者楊宗緯疑涉變造身分證影本一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被告楊宗緯。結束訊問後,楊宗緯步出北檢,並向現場媒體及關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謝及歉意,但對案情則未有透露。
楊宗緯變造影本 檢察官疑有內情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王雅蘭/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超級星光大道前「星光幫」成員楊宗緯,檢察官昨天已前往中國電視公司調得節目側錄帶,先確認參賽報名的規則,今天將開庭調查楊宗緯有無涉及偽造文書。
檢察官認為,根據節目製作單位金星傳播公司之前對外的說法,比賽分前、後兩個階段,前一階段並未限制參賽者的年紀;但資料顯示,楊宗緯在第一段即報名參賽,因此檢察官懷疑他變造身分證影本,另有內情。
檢察官盧姿如昨天前往中視向節目部表示需要節目側錄帶以供辦案參考,希望取得節目在宣傳期間及開播後在媒體上公開播放的比賽規則,調得兩片光碟當作證物,今天將開庭調查楊宗緯匿報年紀的始末。
據了解,依目前事證,本案只有楊宗緯一人列被告,檢方今天也傳訊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以證人到庭,如查出有人幕後教唆楊行使變造特種文書觸法,不排除增列其他被告。
華研唱片公司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前晚檢方派專員送達傳票,今天下午楊宗緯將在唱片公司人員陪同下到案說明。鄧孔彰表示楊宗緯現在最希望自己能如期畢業,對於謊報年齡的錯事,會勇於面對。
【2007/06/15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gads]
,
現在就業已規定不能用年齡做限制(年齡歧視)
那麼一堆要出生資料的,是否也可以限制不得要求提供(免得表面說沒限制實際還是有限制)
有點離題,不過本來就沒理由限制,否則也不會有這些問題
現在社會真是沒有是非了,不合理的事應該努力去抗爭(對抗爭取)導正,而不是認為自己情有可原就為非作歹,結果到最後人人胡作非為,只比誰有勢力誰有辦法,人人都變的沒有倫理道德了
Yu.小姐 (猜測還會為楊”心疼”應該是女子一枚吧)
我想我知道那只是一種用法
只是當主題是在偽造文書這個行為時
我不認為有用”刻意檢視他”的心態去針對他
但JEnifa說的…本來看完也還蠻贊同,畢竟Aska的歌聲真的很不錯 :)
但想想
他說為了想讓更多人聽到他的歌聲,才謊報年齡
難道星光大道有針對年齡不給參賽嗎?這我就真的不清楚…
至於職場的工作什麼…跟扯到年齡和實力有關的
我覺得這兩個是不同的情境,老闆用人跟你參加歌唱比賽能夠拿來相提並論?
我覺得他謊報年齡的確是很不好的示範,不可取。
但我實在受不了媒體拿一個放大鏡在檢視一個跟公眾利益無關的人,實在很浪費時間。
更何況,媒體花那麼多時間寫報導,寫出來的都還可能是一堆錯誤的訊息,唉。
前些日子
ㄧ位曾擔任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長的朋友失業了
他說
因為他無法配合大老板的財務操作理念
他說
他怕有一天也跟博達、中信金的財務經理人ㄧ樣
郎噹入獄
於是他辭職了
丟出許多的求職信
雇主都肯定他的才華
可是因為年紀有點大
他都被拒絕了
朋友今年45歲
他說
他真想假報年齡
讓雇主知道”年齡”真的不是問題
“能力”才是關鍵!
他說
他了解楊宗緯為何這麼做
他說
為什麼沒有傷害任何人的一個舉動
值得有人大肆撻伐!?
真的認錯還不夠嗎?
樓下的Seek…
我的回應有提到”針對偽造文書”這部份。
放大鏡 顯微鏡 或是望遠鏡…
那是用詞的說法而已。
希望哪天檢察官也辦一辦那些媒體記者.
這些人爆的量, 查非屬實的, 恐怕判個 100 年都不誇張.
偽造文書本來就有罪
他都公開承認了
檢察官不辦豈不等於縱容犯罪?
倒是被國防管理學院退學的事
不管楊宗緯被退學的原因是什麼
既然他都已經付出代價了
那就沒必要再追究下去了吧
不過楊宗緯也真可憐
他一定沒想到只是參加個歌唱節目,最後竟會連自己祖宗八代都要被挖出來吧?
這證明人千萬不能作錯
一旦人生留下污點,恐怕一輩子也擺脫不了
Big thanks to briian for this news la~
I cant’ believe that there is anyone out there that would charge him
Has anyone taken personal offense?
I kno that alot of ppl, including me, have had a great time these couple of months becuz of Aska.. and this happiness won’t have existed if he didn’t make that mistake
I think it’s enough that he is suffering so much from this
樓上的
這跟什麼放大鏡和顯微鏡沒有關係
也沒在討論其他有的沒的傳聞
我們討論的是 針對偽造文書 這個行為
關於ASKA目前最引人討論的就是….
以前遭國防管理學院退學+偽造文書。
『楊宗緯本人對於當年遭退學原因不願多說,但他透過友人強調並非偷竊,軍方官員也私下表示,如果楊宗緯當年是偷竊或盜刷信用卡,在軍中恐怕不會只有退學,而可能是被法辦。
對於楊宗緯疑涉變造身分證影本謊報年齡事件,台北地檢署昨天主動簽分「他」字案;不過,法界人士指出,若他主動承認謊報年齡、變造身分證影本,而且他的犯罪動機只是單純想參加歌唱比賽,檢方會考慮其一時失慮,給予緩起訴。』
※以上框起來資料來源:〔 2007.06.13 中國時報 〕 吳明杰、陳志賢、王雨晴/台北報導
現在全台灣最紅也會無辜的就是楊宗緯。不再關心政治新聞~
不再關心2008總統大選。。。滿滿是他的新聞!囧
其實我覺得…ASKA就什麼金曲獎也別參加了。也別當藝人了。
看了還滿心疼的。ˊˋ 一堆網友要他出來說明怎麼會退學啦~
也有看了”尚未證實”的新聞攻擊楊宗緯。(嘆)他還不是藝人耶!
大家真的超過了…..不是拿著放大鏡,而是拿著顯微鏡在看他。囧
別再消費楊宗緯了
一堆部落格狂炒它
現在只要負面新聞出來
就說犯點小錯沒關係
那..要等他搶銀行才說有關係嗎
此人若做的正學的乖
也不會被爆這麼多料~真有問題的應該是它的心態吧
偽造文書耶 ….大辣辣的秀出偽身分證還沒事的話
那這跟一哭二鬧只差沒上吊的就放出來Paris有何差別?
犯法原本就應該要承擔後果
而且他亮出偽造證件的途徑是經由大眾傳播媒體
雖然可能沒有惡意,但這的確是一個很不好的示範…
歌迷心疼為何楊宗緯紅了之後,要挖他以前的事情一直爆料
希望大家注意到的是他好聽的歌聲
但
犯不犯法,與他的歌聲並無關係 …
這一點都不誇張
天子犯法與素人同罪啊
如果這個不抓
以後偽造文書的人不就有理由可以逃過法律了
話說,朋友也有因為一點小事偽造文書被抓的
=.= 怎麼沒人替我朋友叫屈一下
其實,
這只是檢察官的職責所在
也沒什麼不對,也還沒決定要不要定罪
這一切只是媒體的小題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