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彎退位,台灣「部落格霸主」換人!
想不到吧!除了「彎彎」之外,還有誰會是最新一代的部落格霸主呢?你覺得會是誰呢?不是目前排名第二的「艾瑪」,不是排名第三的「苦牢之最後一年(俗稱蔡依林的部落格)」,也不是排名第四名時常趴趴走的「工頭堅」,那到底是誰呢?
這一個,你絕對想不到! 而且它靠部落格一個月賺七、八萬了!(推測值)
好,公佈了,,
網站名稱:http://看.tv Watch TV online
網站網址:http://看.tv/
網站網址2:http://xn--c1y.tv/
很奇怪吧?是這個沒聽過的網站,而不是啥楊宗緯或超級星光大道的參賽者(因為他們沒加入部落格觀察而沒數字,就很自動的把他們略過,否則非楊宗緯莫屬)。不過說他是「部落格霸主」不是因為他在「部落格觀察」的排名有多前面,而是只看他的PageView(瀏覽人次),在不作弊的情況下,瀏覽人數越多,該部落格可以接觸到的人更多,若僅以「部落格觀察」的排名來衡量,不論是第二或第三名,如果沒有流量,每天沒超過5萬、10萬人次來瀏覽,那「部落格觀察」的排名也沒法真正表達出真正有意思的訊息,不是嗎?
先看一下「http://看.tv/」昨天的網站瀏覽人次:
這個「http://看.tv/」是什麼網站呢?他是一個專門貼一堆電視節目、綜藝節目等等影片的部落格,從大家最愛看的康熙來了、我愛黑澀會、模范棒棒堂、 娛樂百分百、 完全娛樂、女人我最大、全民大悶鍋、小氣大財神、國光幫幫忙…等等,數十種節目,將YouTube或中國各大影音網站中的影片全部整理在同一個部落格中,方便大家觀賞這些「沒廣告」的電視劇、綜藝節目。
從紀錄上看起來,「http://看.tv/」網站從2007年1月20日開始有流量,第一次是930人次,一直到最近的2007年7月4日的統計資料顯示,該網站的瀏覽人次已經高達「98062」次,已經超越部落格天后彎彎的「96400」人次,不過該站經過半年的努力,「部落格觀察」的排名卻只有932名。不知道「部落格觀察」的排名是否有加計流量統計,如果有的話,該站的排名應該會在前面一點。不過如果是以參觀人次來說,這個「http://看.tv/」網站的流量已經是大大的超前其他部落格了!所以如果只用網站流量來恆量的話,「http://看.tv Watch TV online」網站不愧為最新的「台灣部落格霸主」呀!
「http://看.tv/」網站最近的流量:
「http://看.tv/」這個網站有這麼大的流量,這樣算不算成功呢?那就得看大家對「成功」的定義是啥而定了。不過,從該站版面上到處掛滿了Google Adsense廣告還有BlogAD跟bloggerads廣告來看,該站站長是賺了不少錢了,估計應該月收入超過七、八萬了吧?(我亂猜的,不過流量真的很大呀)
但是!但是!他是違法的!不知道哪一天會被抓去關或被告,到時候要賠錢的話,靠這些廣告就算每個月賺個20萬也不夠賠!透過這種方式來牟利,怕只怕哪天這些節目製作單位或電視公司的相關人員突然發現的話…
雖然說影片可能不是他上傳的,不過之前光是貼一首MP3就會被判刑,光是用P2P抓歌也被約談、沒收電腦(多年前的成大MP3事件),他這樣貼了數十個電視節目的完整內容來獲取流量賺廣告費,不知道會有啥風險呀?如果都不會有事的話,看樣子這類看電視部落格應該會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了!
只要花時間轉貼不用花心思製作內容,一個月可以賺好幾萬元,你幹不幹? 呵~ 我不敢呀~~
轉貼一篇這一兩天的「保護著作權宣傳活動」的相關報導:
部落客看過來 智慧局與網站發起保護著作權網路宣導活動
2007/07/05 16:36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網路上「好音樂與好朋友分享」的觀念可能會觸犯法律?!為教導網友避免觸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國內多家著名網站5日共同發起保護著作權網路宣導活動,這項活動由部落格人氣王彎彎代言,並得到落落格名人工頭監、查理王等人的積極響應。
智慧局局長蔡練生表示,著作權侵權行為這些年已經由實體通路轉向網際網路,而網際網路傳播快速,容易分享的特性,更讓侵權行為加速,而為保護著作權創作,各國政府對於網路侵權的處罰也趨於嚴格。上個月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已針對利用網路販售盜版軟體的行為人做出嚴厲判決,除判處2年有期徒刑外,還須負擔高達7.4億元的損害賠償金額,相當於所獲不法利益的247倍。
蔡練生指出,不過,網際網路能得到網友們的快速接受,對人類生活產生如此大的影響,最重要的也是在網路「分享」的特性,雖然「網路分享」對創作可能造成侵權,但也可能讓創作發光發亮,因此,如何「正確分享」,便成為很重要的一件事。
他除了感謝台灣網際網路協會所有會員,以及著作權人團體對這項活動的支持與參與,也希望透過這次活動建立網友「著作權四不一沒有」的觀念,就是「不要在網路上隨便免費下載音樂、影片、軟體;不要將他人的文章、音樂、影片、軟體隨便轉寄;不要將他人的文章、照片隨便張貼或移花接木;不要將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樂拿來在部落格使用;沒有合法授權的著作不要在網路上販賣」。
台灣網際網路協會理事長譚昌文也表示,支持本次活動在協會理事會第一次討論時就無異議得到所有理事的贊成。由於網際網路業者是建構網路社會的建築及工程師,而所有網民都是業者的客戶,當看到有如此多的客戶因為不懂法律而遭起訴,業者當然有義務與政府合作共同教育網友及修構環境,讓網路社會更加美好。
本次活動參與的會員包括Yahoo、無名小站、天空部落格、pchome,msn,Hinet,seednet、Sonet,TTN,APOL,露天拍賣,中時電子報,Sparq,Giga,台灣固網等15家公司,數十個網站。宣導活動特別邀請到網路上最具人氣的部落客「彎彎」一起來共襄盛舉。整個活動在各大網站的宣傳入口,將統一使用彎彎的手繪圖像,也希望透過「彎彎」的知名度與人氣,號召所有部落客與網友,一同來認識、重視與了解著作權相關常識,為網路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盡一份心力。
根據經濟部保智大隊查緝侵權案件最新統計資料,今年1月到6月共計查獲網路侵權案件926件,占總查獲件數1,082件的86%,相較於去年同期的654件,增加42%。
智慧局也首次針對國內各主要網站為保護著作權共同宣導的網路活動,製作一系列的動畫影片,期望透過輕鬆且貼近網路年輕族群的語言,有效的傳達著作權保護的相關常識,避免民眾因一時不察而誤觸法網。
另外,網站上也整理了相關網路侵權的法院判例及法律常識供民眾參考,希望透過這項活動的宣傳與教育功能,有效降低網路上的侵權行為。
完整文章參閱:ETtoday東森新聞
所以說,大家要小心囉,查獲網路侵權案件926耶,那925個都沒吭聲,大家都不知道嚴重性呀~另外,新聞裡頭的「工頭堅」被寫成「工頭監」…這好像是監牢的監… XD
,
很好很好 我馬上來去檢舉
那個… 那個統計資料都是公開資訊,是部落格觀察提供的,剛好看到…驚為天人…
呵
我的反應跟樓上一樣
老大,你這樣一報出來的影響力可不小耶
不過說真的
這位最大宗的違法戶如果沒被抓(連統計數字都招出來了..口桀 口桀)
那真的對之前被抓的人有點說不過去
蝦咪? 《新新聞》喔?很久很久以前,年紀還很小的時候,我是訂戶耶…
突然發現,
連「神鬼奇航3」也有,
已經不止看TV了啦XD
PS.不大你的網站很多人看耶!
書籤裡的收藏者不少,而且還上了《新新聞》耶!
>>http://blog.chinatimes.com/blognews/archive/2007/06/30/177448.html
恭迎小龍.. :-)
在一些論壇,還會說他提供一些破解軟體或電影是在「測試網站流量」或「頻寬測試」,雖然這樣宣告,如果苦主要提告,不管怎樣寫都一樣會被告。
靠~趁還沒下架前趕快抓我的換換愛cc
呵呵~
看到上面的介紹
我原本想回覆說:
「這樣會不會被抓呀?」
結果下面就標紅字說明這是違法的了。
呵 他最下面還有補充:
此部落格的所有內嵌之影片,均由網友們分享自各大網站之中,如果網友移除了分享的影片,我也沒辦法囉,謝謝!很多網友會來信詢問可否「免費下載」或寄「影片」給大家,建議大家在「線上」看就好了。如有任何問題就留言吧!
不曉得是善意提醒大家,還是為了避嫌。
如果是後者,那他恐怕不知道轉貼也是有罪的。
不用擔心啦 ,我網站沒啥人看。
糟糕囉~~要擔心了
不來恩今天發這一篇
電視公司就知道這部落格啦….XD
彎彎是自行創作達到網友的喜愛
這種拿別人東西來塞自己版面的blog怎去相比呢?:D
如果台灣有一個部落格大量的播放日本A片,我想一天至少20萬人次沒問題
但是這種blog爬到第一名,我們也不會稱讚的
希望該blog格主自己小心點了~這不是法律邊緣
已經在違法水池上漂游 隨時可能溺死自己
還是不要頭毛試火,隨著名氣當紅,危險就多一分,那一個節目一不爽來個,告blog炒炒知名度,就會變成開刀的對象
我覺得大家還是不要做這事情比較好… 雖然有點遊走灰色地帶,不過要是真被提起告訴,光是跑法院跟相關行政程序,真的會讓你工作都不用做了。
只要是影音網站肯定會紅,以前的柏天影音網跟他的網站幾乎非常相似,都是蒐集網路上網友放上去的影片來讓大家直接欣賞,省去大家花時間找影片的時間..
但是他會不會被警告呢?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