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灌狂人

EC 2.0的失敗案例 (我的舊聞上新聞了~ 冏rz  )

其實也沒啥,就是重新再把EC 2.0拿出來炒炒菜,結果就引用到我”當年” 的案情了,呵呵…。紀錄一下,給大家參考參考囉。

關於這個部落格與廠商推薦計畫的案例,可以參考:

案發事例:「媽呀~現在LCD螢幕怎這麼便宜? 奇美20.1吋,才六千多元…

事後說明:「領先Google CPA廣告,,

博客來、興奇科技強推「利潤分享聯盟」

想不到這麼久了還可以被記者拿出來舉例,真是光榮啊...。儼然成為EC 2.0的失敗典範了!哈哈。其實也是剛好當時各廠商狂炒EC 2.0的半年後,作個簡單的小回顧,看看當時炒得沸沸揚揚的各種議題成效如何。不過聯合報這標題這樣寫,似乎是要提醒大家不要上了部落客的當了 ,大家要警醒點不要上當唷。

 

以下文章引用自:聯合報

部落客在跟你博感情 還是拚業績?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2007.09.05 04:21 am

… 前略…

頂尖部落客 人氣炒商品

「要選,當然要選排名一、二名的部落客。」曾任職行銷業的小張說,由於企業主推出產品往往是短期戰,要立刻看到效果,因此當然會挑頂尖部落客。這些人寫推薦文大多有趣又不著痕跡,比如寫今天看了什麼日劇或電影、讀了什麼小說,談談自己的心得生花妙筆引得網友也要去看看;或是寫今天買了某牌牛仔褲,想起什麼回憶,寫得感人肺腑,讓網友全不知是「工商合作」。

「最棒的,當然是引來大量回應,又不惹嫌疑。」小張說,一篇一千至一千兩百字的推薦文,依人氣及效果,報酬從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

 

靠分紅獲利 露餡很難堪

行銷業者會直接找人氣部落客寫「隱藏式」推薦文,不少部落客也自行參與業者推出的利益分享計畫,例如博客來的AP (Associate Program)計畫,或是PChome的分紅計畫,方式通常是由部落客推薦產品,若有讀者因其文而連結到購物網購買產品,部落客即可享有產品價百分之一到四不等的回饋金。

但部落客靠分紅獲利,有時也有後坐力。知名部落客艾瑪最近曾在網上推薦某本書,三天替博客來網路書店賣出兩百六十一本書、被網路觀察者讚為「部落格行銷佳話」,網友赫然發現「她的推薦可賺錢」;只小賺兩千多元回饋金的艾瑪引來部分網友批評「用聲望換業績」,讓她十分難過。這項爭議也引起部落客對「行銷」與「真心體驗」間界線的討論。

部落客「重灌狂人」也曾在部落格推薦3C產品,結果被網友發現是參與「興奇大聯盟計畫」的產物,惹來「站長想賺錢想瘋了」的評語。事後重灌狂人貼文表示自己是來不及貼上「揭露」標示,也強調此後文末都會註明將因此文可能獲得的回饋金,讓網友自行判斷要不要相信他的推薦。

 

短期難見效 路還有很長

類似的案例搬到國外,下場慘得多。中央研究院資訊所專案經理徐子涵說,全球最大企業沃爾瑪(Wallmart)曾找來兩人開一台小巴環遊全美並將這趟「自助旅行」經驗寫在部落格,自然包括採買日常用品,全都是到沃爾瑪連鎖店買的。最後,兩人行徑被網友識破,沃爾瑪也因此被抨擊。

徐子涵以過去在蕃薯藤做出小S懷孕日記部落格、楊承琳蘋果光筆部落格等例子指出,部落格行銷不像平面媒體那樣,務求短期密集曝光,而是要花數月、一年的時間慢慢養。

然而目前台灣廣告公司、案主對相關新概念所知不多,部落格平台也不夠優良,「我們得積極向國外學習。」

文章全文請參考:這裡

 

對了,上次艾瑪三天賣出261本書被六先生踢爆讚揚的那時,艾瑪不過也才賺到2000元。然後…我上次寫的那篇興奇的LCD推薦文,結果一台LCD都沒賣出去哈哈。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有拼到業績喔?拿我這個來當EC 2.0的失敗範例,那還真的有失敗到,哈哈哈~~

 

剛剛去查了銷售報表,我就只在那篇LCD的文章有放了銷售連結,半年了,雖然一台LCD都沒賣出去,不過還是有網友透過銷售連結而買了其他商品貼給大家感受一下EC 2.0的實況,半年來總共賺多少錢呢? 319.94元,未稅。這是台幣…不是歐元喔。  

辛騎大鰱萌

補充興奇大聯盟網站上面的說明:「當您的利潤報酬金額累積到500(含)元以上後,您即可進行線上請款申請作業,但每次需酌收30元手續費。 」所以我這個319.94元還太少,還不能領。

不過我相信還是有很多默默耕耘的網友,應該也有不少收穫吧?或者是等這些議題不再被拿出來用放大鏡檢視之後,才是真正EC 2.0發威的時候吧?據朋友轉述,其實博客來的整個AP計畫進行到現在好幾年了還滿順利的,儼然成為未來銷售的大趨勢了!只是這個趨勢能否讓一般網友們分到一些好處,那還真的有待觀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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