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網誌:從 I Say,到 We Share…

要說微網誌是網誌(blog)的一種變形,那還變得真的變到看不出來有什麼關係。不過不管是Twitter推特Plurk噗浪,不管他的形體、網頁版型怎麼變化,都還是完整的展現了blog原本的精神「web log」,也就是用一個簡單的平台讓大家輕鬆地紀錄日常見聞與生活大小事。儘管有些人會寫得很嚴肅、有些人像機器人一樣發廣告稿、有些人則吃飯睡覺、宵夜文啥都寫,這就是一個輕鬆的、每日紀錄些訊息的平台。

不過也因為形體、發文形式的轉變,同樣是每日紀錄自己心得、想法的行為,,

似乎已經從部落格那樣具有明顯主從關係的「I Say」變成微網誌的「We Share」了。

在部落格的世界,你發了一篇文章就是你最大,下面的留言看起來都不是那麼的顯眼、也不那麼重要,大家都比較關心站長的言論。不過在微網誌的世界則不太一樣,儘管在Plurk噗浪裡面還是有樓主、回文的小小主從關係,不過在一個滿是噗文的「河道」裡面,每一則訊息的「大小」都一樣、位置高低也都差不多,看起來似乎也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

01-Plurk噗浪  

 

就目前觀察到的現象,雖然噗浪上面有很多「名人」與政治人物進駐,不過在每個網友的心中,河道上的每一則訊息看起來似乎都是一樣的地位。儘管有些人的噗文會有很多回應、有些人則哀號了老半天也沒人搭理,在某種程度上,這種「公平」卻也讓網路的世界起了不少的變化。

此外,也因為微網誌這種「你不主動追蹤他,就不會知道他講了什麼話」的特性,不管任何的言論、立場與意見都可以很自由的在每個人的河道裡暢行無阻或消失不見。你不想聽誰講話就不要追蹤他,你想讓誰閉嘴就封鎖他。甚至還可以把自己的頻道整個封鎖住不讓朋友以外的人瀏覽,更別說噗浪上面還可設定「分群組」發私密訊息的功能,讓訊息流通的世界更加自由、更加個人化。

02-Plurk噗浪

 

當然,這樣的自由與公平也讓大家多了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只要你一天不發噗、不發推,你就不存在於今天的微網誌世界,儘管只是短短的一句「早安」也可以決定你今天是否還「活著」。如果你想要有更多人聽你說話,你就得更努力的引發他人的興趣並取得大家的信任,一切都是靠個人的努力與名氣,誰能累積到最多「追隨者」,誰就能把訊息傳到最遠、傳給最多人。

但也因為這種自由,一旦你開始透過自己的名氣亂搞、發廣告或引人嫌惡,你的「追隨者」的數量就會迅速減少,對於想從微網誌搞行銷、做曝光的人來說,這是一個新的挑戰也是一個失格與否的考驗。因此,任何想在噗浪或推特行銷自己或公司商品的人,就不能再用傳統的方法或想法去做。硬搞,是不行的。

03-Plurk噗浪

 

就像前幾年部落格很流行的時候,每家公司都想弄個BLOG作宣傳、放廣告...,但網路這種東西就是這樣,雖然成本很低而且全世界都有機會看到你的文章,但也很可能沒半個人想看你的文章。不像傳統媒體,當你花了錢買廣告買版面之後,大多數的閱聽大眾都有機會在鋪天蓋地的銀彈攻勢下被迫吞下廣告內容,雖然成本超高。

但網路的世界卻不是這麼操作的,首先你必須引起大家的興趣,然後你必須取得大家的信任與支持。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小廠商可以不花一毛錢就可以在網路獲得廣大迴響、刺激銷售量倍數成長,有些廠商贈獎活動大到讓人傻眼,可是參加活動的網友卻也一樣少到讓人傻眼。

 

因此,當網路的世界多了一些些變化之後,如果願意把「I Say」的自我權威放下,多聽聽網友們的意見與想法,加入大家的話題、跟著大家的浪花前進,也許在不自覺地分享起由衷而發的好心情的時候,也會是其他網友把你當成「We」的一份子的時候吧。

 

(未完,待續…)

 

延伸閱讀:

最後更新:08-16, 2013 上午 8:21

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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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19 Replies to “微網誌:從 I Say,到 We Share…”

  1. 我覺得大家都誤會Plurk的用途了
    Plurk本身是個用來婊人的平台
    而MSN狀態則是用來告訴大家今天我又更新了

  2. 不來嗯大大說得太好了,”We Share” 真是一個貼切的形容! 有了噗浪,終於可以把碎碎念這種過程整合進入部落格了~

    1. 十足的像個神經病
      最後一幕那個女生一定覺得她遇到精神病院跑出來的人

      我是覺得自言自語用河流的方式未來會消失
      blog 的嘀咕才是主流

  3. 有句諺云曰:「螢之見穫也以光;需養些拙!」

    為人處事還是低調些好;姿態低也才好養勢;蓄勢!
    要想強出頭也得培養海納百川的胸襟;才德,才能服人;而不是自以為是的貶黜他人來虛榮自己!

    現在的社會現象就是有太多自以為是的情緒在作怪!吾自認修養還不過;說多了有點像教條式的教條:讓人生厭!大家共勉之。

  4. 不來恩寫的很好,我也慢慢這樣覺得有這樣的關係存在,在這樣的多人社會中,分享變成了最重要的一份子!不管為何,我們是小角色,公平的站在同一線上,達到最佳平衡關係.(好像說太多…)

  5. 我越來越愛看不來恩大大的文了~這篇評論文寫的很好。尤其是最後一段:

    因此,當網路的世界多了一些些變化之後,如果願意把「I Say」的自我權威放下,多聽聽網友們的意見與想法,加入大家的話題、跟著大家的浪花前進,也許在不自覺地分享起由衷而發的好心情的時候,也會是其他網友把你當成「We」的一份子的時候吧。

    不來恩大大寫到了微網誌最重要的精神了!

    跟我上回那篇除了網誌(blog)更要微網誌(microbolg)可以相互呼應!
    http://www.gururu.tw/%E9%99%A4%E4%BA%86%E7%B6%B2%E8%AA%8Cblog%E6%9B%B4%E8%A6%81%E5%BE%AE%E7%B6%B2%E8%AA%8Cmicrobo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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