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Live、部落格、twitter…學運、社運與言論自由

就在人民大規模抗議陳雲林訪台的同時,因為警方執法過當而引發的言論自由疑慮也讓台灣的一群學生跳出來靜坐抗議,從2008/11/6到今天,已經第三天了,而現在外面正下著大雨,原本在行政院前面的一群學生,也在昨天被驅趕到自由廣場去。

學生的抗議活動在台灣的各大電視台的報導裡並不常見,,

這些電視台對於「言論自由」的訴求一點都沒有興趣,主流媒體寧願把短短幾分鐘的衝突畫面、流血畫面一直重複的播個一整天,也不願意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人民抗議的訴求、為什麼要抗議...等理由報導出來。所以,只以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為資訊來源的觀眾,並不會知道第二種、第三種聲音,當然,其他意見也就完全的消失在這些主流媒體裡面。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以商業利益、媒體生態為藉口下的台灣早就沒有言論自由了。

這次的學生運動跟以往不同的是,除了期待主流媒體的關注,學生們還主動的透過網路媒體,以3G行動上網、Y! Live網路視訊轉播、BBS討論、部落格撰文、funP推文、twitter與Plurk微網誌的串連…等等方式,藉由各種工具來向全台灣、全世界表達訴求。

 

  1.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北):自由廣場
  2.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新竹):清華大學海報牆(小吃部旁)
  3.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中):市民廣場
  4.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南):台南成大光復校區門口(後火車站)
  5.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高雄):中央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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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用中文,還有幾個學生主播以相當流利的英文在鏡頭前向懂英文的外國人解說現場的狀況與學生們的理念,這些都是主流媒體所無法提供的言論空間,也是台灣現在僅存擁有言論自由的空間。

只不過,這個有點像是「把一粒砂丟到海裡」般渺小的發聲管道,並不真的可以很容易的讓大多數的人民聽得到,儘管每天24小時不間斷的透過Y! Live來轉播,同時上線的人數最多也不會超過兩三千人,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還是一樣的承受著主流媒體洗腦般的轟炸。

 

抗議活動的部落格:1106修改“集遊惡法”行動聯盟

抗議活動的部落格:反集會遊行法學生行動網站(台中)

 

下面是轉貼這次學生運動的聲明稿與訴求: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 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引用一段網路上到處都可以看得到的「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的名言: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可惜的是,聽說Y! Live這服務也準備在今年年底停止了,原因是獲利不佳。

最後更新:08-18, 2013 上午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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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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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269 Replies to “Y! Live、部落格、twitter…學運、社運與言論自由”

  1. 他們那些發起人和靜坐者沒當過警察啦!他們家裡也沒人是警察啦!叫他們去維護社會秩序和無緣無故被人k,就知道警察難為啦!平常警察執勤就夠倒楣了。

  2. 野草莓還是一樣是草莓,沒有多大的改變。
    那些人有本事要人修改,也有本事要考慮各種因素的事後配套措施。但是沒有一個學生或教授在關心這,只會在那邊喊!
    法律條文也不要只看上半段,憲法第23條也有對基本人權的限制。
    要人道歉,那些打警察的不用阿,警察還被k好幾次,才開始驅離民眾ㄟ。況且,先向擔心你們的父母道歉吧!

    我是大學生,但是我認為他們那些靜坐的根本無理取鬧!


  3. 蝦咪碗糕勒
    整個消息看一看我只想講一句:這算什麼運動?

    有想法很好,
    有行動力也不錯,
    但是請看清楚事實。

    第一件事實,
    在網路上強調”台灣主流媒體不公”:
    只播報短短幾分鐘的衝突場面,
    對於訴求與理想少於著墨。
    以上雖是事實,
    不過還是要怪你們自己,
    那是什麼鬼訴求阿?
    又要人家怎麼著墨?
    怪了勒 不是很愛台灣嗎,
    台灣的媒體怎麼就不愛了?
    如果夠愛媒體,就會知道要怎樣媒體會很高興的報導啦!

    第二件事實,
    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1106_7181.html
    看看這行動聲明
    其中運動緣起一段,
    “我們看到了近日來警察不當執法、侵害言論自由,導致合法集會的民眾受傷等事件。”
    寫得確實是賺人熱淚、感人肺腑,
    但是卻有另一問題,
    既然是”警察”不當執法、侵害言論自由;
    合法集會的民眾受傷。
    那訴求怎麼會怪怪的勒?
    訴求:
    1.修改集會遊行法
    2.處分失職警務人員
    3.馬英九總統道歉
    4.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第一點根本就是民粹考量,
    哪有這樣立法的?
    難道我們可以因為法令不合乎利益而要求改之?
    如果可以,那乾脆立法不准政府收人民稅金好了,
    保證,支持者一定佔絕對多數,
    要破九成都不是問題阿!
    以上是說立意有問題,
    再看內容,
    (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
    就是事先發警告信就好了嗎?
    如果不是許可制,那正反兩方同樣報備,
    直接就變成街頭衝突了,
    這樣妥當?
    (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
    更是屁話
    不限制區域那要去哪自己決定喔?
    那會不會出現癱瘓掉台鐵 高鐵 捷運的狀況
    反正要去哪沒有規定
    就給他包圍了啦!
    狹持之後開條件你敢不聽?
    哼哼 果然好聰明
    (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
    你也知道警察是”執法”阿?
    執法過當是警察的錯
    規定警察只能怎麼做卻是太超過!
    我看你們根本就想”最好通通不要警察管”最好啦
    廢話嘛
    哪個學生希望老師管的?
    哪個小孩希望父母管的?
    最好老師只教東西只給糖果不要管
    最好父母只給零用金只送禮物不要管
    囉嗦什麼? 是吧!
    我教你們好了,
    最好要求警察裁員啦,
    一個鄉鎮區一個警察就好。
    萬一遊行起衝突,
    整個台灣的警察加起來還不夠幾輛遊覽車,
    對你們才真的最有利!
    (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
    是阿是阿,
    都是乖學生嘛,好怕記過的;
    都是兢兢業業的教授老師嘛,好怕記過的;
    那其他人怎麼辦?
    司機遊行也記過?
    各黨黨工遊行也記過?
    勞工朋友遊行也記過?
    記過又有什麼用,根本就是想要取消任何罰責,令人反胃的是又講得好像很正直?

    光是最有實質效益的這一點就這麼誇張了,
    遑論其他,所謂的訴求不過就是這樣嗎?

    第三件事實,
    什麼叫做”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請問要不服從什麼?
    今天法令規定的集會遊行還是這樣規定,任何人就都要遵守。
    不遵守就是違法,有任何理由都還是違法。
    如果說集會遊行法違憲,那也得經由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釋憲了嗎?
    釜底抽薪也不是這樣抽的,
    那可否這樣說: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請問一下,不經申請,自行發起遊行,不考慮時間、地點等等因素,
    算不算妨害社會秩序?算不算妨害公共利益?
    這樣說來是否也違反憲法?
    違反憲法的主張還想要拿來修法?
    好奇怪耶

    第四件事實,
    在聲明中指出,
    “警察執行強制行為時代表的是國家暴力”
    那要不要順便探討一下民主的暴力?
    如果可以請順便考量,民主之所以為民主,
    難道只是多數決,如此簡單?
    那為何不以民主的極致–公投,
    來達成許多目的?
    簡單說一句話,在民主的情況下,
    要抗議抗爭的原因其實只有一個,人少。
    否則選舉就贏了幹嘛抗爭?
    否則公投就好了幹嘛抗爭?
    公權力執行是國家暴力?
    先檢討一下怎麼這個理想不是主流民意吧,怎麼選舉選不贏吧。

    第五件事實,
    發起人是誰?
    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
    結果看一下發起人,
    市民一位,文化工作者四位,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等)十二位,學生十一位。
    比例值得玩味。
    其中可明顯看出專長的教授與學生中,
    只有一位法律系的學生。
    請問一下,主要訴求修改集會遊行法,
    不是法律系範疇嗎?
    為何比例如此之低?
    如果連法律系的教授都不在發起人之列,或是說這項訴求得不到法律系專家的認可,
    那怎麼要求得到別人的認可?
    就靠社會學系搞運動?搞民粹?
    未免太天真了少許。

    由以上五件事實,
    可知,這運動根本沒有價值,
    什麼野草莓,以為這樣命名就可以沾點野百合的光嗎?
    差遠了!

  4. 狂人版主

    請不要再發政治相關議題的文章吧,我知道這是您的BLOG
    您可以任意抒發想法,但是現在時局這麼亂,您這算是少數的淨土
    為了我們這些忠實的訂戶,請不要被政治口水污染了。

    一個連非凡新聞台播政治新聞時都會轉台的讀者留

  5. 民主自由是在不侵害他人權利之下,依循理性、和平、遵守法治、非暴力對等下,訴諸個人意念,再經由全體人民共識下來判斷及選擇。

    否則一切皆為假民主自由。

    對於警察是否執法過當,也不需為此爭論,只要有足夠證明可向法院投訴,如覺會有政治干擾,可請當初投票給那個民代去做監督,如果不信任,請下次用選票讓他們瞭解;一個國家的好壞與尊嚴都要靠大家一起努力,一昧的內鬥也只是便宜別人,及讓自己顯得更沒有格調,大家都希望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怎不一起團結和諧一起用選票來改善,用理性來協調,那民主自由在台灣可能只會是個口號,也只會愈來愈遠。

    希望大家都能和平相處,不要被政黨操作,而該是人民去影響政黨運作才是,必竟你我都是在這土地共同成長共同努力的,真的不須要暴力相向,那痛,那傷的也只是你我,何不以相互關懷及體諒來創造國家美好的未來。

    想想,國片海角七號,不就是大家溫馨及愛國片的表現,是你我一起創造出發揚國片名聲最好例子嗎?這不是在國內創造出更多的商機,也能為國家在全球發聲,甚至比暴力鬥爭還來得容易被大眾接受,共勉之~

  6. To 狂人版主
    在台灣遇到政治很多人就會失去理性啦! 我倒是覺得可以參考一下Nelson的作法,對於可能會有爭議的文章關閉迴響,以免有太激烈的回應或論戰文出現。
    我也是這裡的忠實訂閱者,但我不會建議你不要發表這類的文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理念更有表達自己想法的自由,而不用受到限制!
    加油囉!

  7. 民進黨青年軍部落格強力支持的野草莓牛奶學運,大家請拿香跟著拜,有拜有保佑,沒拜石塊瓶罐來報到:http://www.wretch.cc/blog/dppyouth

  8. 怎麼變成政治版了?不過蠻佩服現在的學運用了多種管道表達訴求。但為什麼28個共同發起人中,只有11個人標註是學生?真的是學運嗎?

  9. 狂人老大,繼上次您說『有種為黃X剛發聲的人』的文章後,您有沒有覺得您自己好像發現了某種網路言論的操縱方式呢?有沒有覺得這種敏感的文章比較能吸引眼球呢?^^|||

    但是但是請您考慮一下,貴站版面右邊上『最多人瀏覽』的前16強文章,有14篇是教學與分享下載,有兩篇是娛樂(看正妹、殺丁丁),您應該可以很清楚看出貴站的優勢和主流觀眾,不要玩別的吧,這些言論放在『政黑板』應該比較適合,不然我們這些忠實訂戶也要『沉默抗議』了。

  10. 剛剛看到一個標題,很能代表這次『靜坐』的那些人!

    『不夠中立,就不夠有力』!

    要站出來說話,就要先讓自己站好,身體別歪,腦子也別偏!

  11. 發起人中有不少是當初『謝長廷』競選陣營中的『逆轉勝』活動創辦者,如李明聰等人,如果這些人夠中立、夠民主,實在不該踏入任何陣營!

    現在的民主已經跟以前大不相同了,有太多的管道可以訴求,走上街頭只是為了博取版面吧!

    況且,用違法的方式來訴求修法…..用『違反集會遊行法』來要求修改『集會遊行法』?!……如果哪天要求修改『性騷擾防治法』,是否該走上街頭『性騷擾婦女』?要求修改『死刑犯條例』,是否先去犯個要判『死刑』的法律?

    假自由之名行違法之實,以為冠上『大學生』就可以『清高』的起來嗎?
    台灣沒有合法的管道可以走嗎?
    如果大家要求政府做什麼都走上街頭,誰還想住在台灣?
    這到底是誰想出來的?

  12. 這跟[重灌狂人]要討論的宗旨 不同吧!! 這只是提供新嘗試並非討論[政治]版圖吧!!!

  13. 回歸正題,
    如果集會遊行改為報備制~
    過幾天可能綠營號召10萬人上總統府抗議, 藍營也號召10萬人上總統府支援,
    沒有人可以制止~因為都不需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同意~
    接著在總統府前會發生20萬人大亂鬥, 將成為台灣史上最黑暗的一頁~

    這個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訴求~根本就是很荒唐的行為~

  14. 學生有那麼多時間,為什麼不去關懷社會需要幫助的人,
    搞這個有人一輩子也用不到的集遊法,
    如果天天都有人似無忌憚地抗議示威遊行,
    請問你這樣受的了嗎?
    還是有很多辛苦工作的人們在為了生活在打拼
    他們默默努力只為糊口
    而那些學生真的每個都能自食其力不靠家裡嗎?
    不要再浪費國家資源
    不要再虛耗父母金錢
    做的真正有意義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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