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Live、部落格、twitter…學運、社運與言論自由

就在人民大規模抗議陳雲林訪台的同時,因為警方執法過當而引發的言論自由疑慮也讓台灣的一群學生跳出來靜坐抗議,從2008/11/6到今天,已經第三天了,而現在外面正下著大雨,原本在行政院前面的一群學生,也在昨天被驅趕到自由廣場去。

學生的抗議活動在台灣的各大電視台的報導裡並不常見,,

這些電視台對於「言論自由」的訴求一點都沒有興趣,主流媒體寧願把短短幾分鐘的衝突畫面、流血畫面一直重複的播個一整天,也不願意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人民抗議的訴求、為什麼要抗議...等理由報導出來。所以,只以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為資訊來源的觀眾,並不會知道第二種、第三種聲音,當然,其他意見也就完全的消失在這些主流媒體裡面。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以商業利益、媒體生態為藉口下的台灣早就沒有言論自由了。

這次的學生運動跟以往不同的是,除了期待主流媒體的關注,學生們還主動的透過網路媒體,以3G行動上網、Y! Live網路視訊轉播、BBS討論、部落格撰文、funP推文、twitter與Plurk微網誌的串連…等等方式,藉由各種工具來向全台灣、全世界表達訴求。

 

  1.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北):自由廣場
  2.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新竹):清華大學海報牆(小吃部旁)
  3.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中):市民廣場
  4.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台南):台南成大光復校區門口(後火車站)
  5. Y! Live網路視訊轉播(高雄):中央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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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用中文,還有幾個學生主播以相當流利的英文在鏡頭前向懂英文的外國人解說現場的狀況與學生們的理念,這些都是主流媒體所無法提供的言論空間,也是台灣現在僅存擁有言論自由的空間。

只不過,這個有點像是「把一粒砂丟到海裡」般渺小的發聲管道,並不真的可以很容易的讓大多數的人民聽得到,儘管每天24小時不間斷的透過Y! Live來轉播,同時上線的人數最多也不會超過兩三千人,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還是一樣的承受著主流媒體洗腦般的轟炸。

 

抗議活動的部落格:1106修改“集遊惡法”行動聯盟

抗議活動的部落格:反集會遊行法學生行動網站(台中)

 

下面是轉貼這次學生運動的聲明稿與訴求: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 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引用一段網路上到處都可以看得到的「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Martin Niemoller) 」的名言: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可惜的是,聽說Y! Live這服務也準備在今年年底停止了,原因是獲利不佳。

最後更新:08-18, 2013 上午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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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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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269 Replies to “Y! Live、部落格、twitter…學運、社運與言論自由”

  1. 梅爾吉伯遜—英雄本色
    最後一幕要上刑臺
    FREE !!!

    真理是不變的!
    時間會考驗及證明一切的!

  2. 回190樓

    哈哈哈!!!”您”忘了最重要的事情啦!馬神人說”我們不比爛,我們是高道德標準”,
    既然民進黨那麼爛,”您”幹麻還拿來比?莫非”您”覺得國民黨做得比民進黨差嗎?

    可恥的是說謊的人,哈哈哈!

  3. 2008圍城事件 馬拍桌怒罵在野黨

    馬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圍城遊行流血衝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要負最大責任,因為蔡說過和平、理性是遊行原則,但她沒有做到。

    他並召開記者會,以強硬口氣拍桌動怒說,如果做不到和平就不算是民主國家,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權利,不是政府恩賜,台北市擁有二十四小時集會遊行的環境,但若侵犯他人自由,「對不起,我馬上取締!」

    2006紅流四竄 若非市長也會靜坐

    馬英九到紅衫軍靜坐現場致意,表示希望在不引起衝突和傷害的原則下,只要現場民眾是平和的,不需用到鎮暴或勸離。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曾對媒體表示,「北市為什麼這麼倒楣,需要來處理這種事情(違法集遊),甚至在我卸任前兩個月還不放過我,我覺得很冤枉、很倒楣」!

    馬說,處理集遊必須依比例原則,在社會成本最小的情況下,採取細緻的行動;馬英九甚至對於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未能達成先前允諾的「淨空馬路上群眾」,表示能理解。

    馬英九到義守大學演講時也說,「假如我不是市長,下班後我也會去靜坐,我雖是在威權體制下成長,但不會去壓制集遊。」

    2004連宋敗選 馬要在場群眾保重

    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兩度向群眾溫情喊話,盼大家解散回家,他能體會群眾對選務不公的激憤,並呼籲群眾「保重」、也向在場的警察說「要堅持」。在警方三次舉牌後,馬說:「現在集遊時間已超過了,我呼籲大家早一點回家,因為明天還要上班,後續工作由在場的警察同仁來處理…。大家不必害怕,我們警察會很有分寸。」

    2000首次變天 馬赴總統官邸逼宮

    時任市長的馬英九在晚間約九時四十分趕到現場,他承諾會向李登輝轉達民眾訴求,但民眾鼓譟不已,甚至以「飛蛋」攻擊。民眾要馬喊出「李登輝下台」遭拒,情勢緊張,馬後來答應立即至官邸轉達民眾訴求。近午夜時,馬英九返回現場說,官邸侍衛長表示,李「有點小感冒」已在晚上十時三十分入睡。民眾對馬感不滿。

    馬事後指出,此事件已落幕,市府會檢討…;群眾運動如以強勢方式鎮壓,反會激起更大暴力事件,更不安全。

  4. 集會遊行法確有部份條文對人權束縛過大,學生滿腔正義,希望改善社會的熱情值得贊賞,但是做法與訴求不正當, 自認為擁有真理, 實際則是在做傲慢的事 ,

    因為”拒絕承認現行集會遊行法的正當性”, 所以就自認違法聚眾有正當性. 做法已偏離多數民意, 意圖以少數民意強迫多數民意, 做法沒有正當性!
    在已經民主化的台灣做萬年國代年代不民主年代的事, 時空錯亂, 卻又意志堅定, 堅持要政府接受不正當又不符民意的訴求, 自認為擁有真理, 完全不理會多數民意的看法

    –訴求沒正當性, 做法也沒正當性, 請聽聽多數民意聲音, 別再堅持傲慢

  5. 以上的回文只問藍綠的人
    請問你們真的認真想過這次的訴求嗎
    基本人權 憲法定義很清楚了吧
    集會修行改報備制 是浪費社會成本嗎 還是念社會系法律系的人數學不好不會算
    違法就是違法沒申請就是違法 法律系的帶頭違法??
    人民有集會遊行自由 憲法也有說政府有何種狀況可以限制
    學運的人你們直接訴求修憲不是比較快嗎
    說具實在點的話 有種學運被21被當就別哀
    訴求不明 別怪別人去酸你們
    行為跟野白合差那麼多大家當然看不起你們

  6. Q:你們在自由廣場的活動為什麼不申請集會遊行許可?
        我們的活動訴求,是在質疑、挑戰現行集會遊行法的不合理之處。我們認為集會遊行法危害了人民自由集會的權力。我們的立場,一向是拒絕承認現行集會遊行法的正當性,但願意接受在現行法令、體制下可能會導致的後果。因此我們不願、也不會為這次的行動申請許可。
    —- “我們的立場,一向是拒絕承認現行集會遊行法的正當性”, 所以就自認違法聚眾有正當性? 你們的做法已偏離多數民意, 意圖以少數民意強迫多數民意, 做法沒有正當性!
        
          
    Q:你們為什麼拒絕接受與行政院薛香川秘書長的溝通結果?
     我們認為,11月7日薛秘書長與學生的溝通會面,顯示目前政府當局仍不願意收受我們的訴求,或者給予我們任何正面的回應。薛秘書長不願承諾我們修正集會遊行法的時間表,也不願意針對警方在過去幾天的違法侵犯人權行為表達歉意。我們對此深感遺憾,也更加相信我們應當繼續抗爭下去
      
     —-訴求沒正當性, 做法也沒正當性; 在已經民主化的台灣做萬年國代年代不民主年代的事, 時空錯亂, 卻又意志堅定, 堅持要政府接受不正當又不符民意的訴求, 自認為擁有真理, 完全不理會多數民意的看法

  7. 不萊恩不是藍丁丁阿?你怎麼知道?我以為這文章是純粹是分享而已。

    不過要修改為學生所說的那樣,報備制的確很容易造成警方疲於奔命,都已經有人中風啦!還有一個是廢除管制區,這樣在機場或總統府都會有人去抗議。機場是一個對外的門面,應該不是丟臉用的。總統府是國家元首所在,要是發生任何事,很容易衍伸出其他問題。

    學生不是當權者,有時候真的會理想化啦!他們都忘了憲法第23條對基本人權的限制。
    只能台灣是成文法的法律,每項法條都要詳細條例,以免有更多的紛爭。因為以前課本上說台灣人都是有冒險氾濫的精神。

  8. 系統號 13794
    會議別 院會
    會期 07屆01期
    日期 970523
    主席 王金平; 曾永權
    資料來源 公報:097卷031期 總號:3642 1頁~292頁
    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7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議案代碼 111
    法編號 01199000
    法名稱 01199000  集會遊行法,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集遊法

    進度 一讀
    提案機關 立法委員
    會議及提案內容 十一、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9人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議 交內政委員會審查。(P.2)
    提案影像 3 ; 55-70
    提案來源NEW 07011271:3 ; 07011272:55-70
    提案編號 1430委8143

    ========================================================
    國民黨沒有繼續再提嗎?

    還要不要多貼一些???

    請問民進黨以前杯葛是為了什麼?
    因為政權在手上嗎?

  9. 誰在阻擋集遊法修法?

    立法院【 院會紀錄 】 第 96 卷第 07 期 ( 3530 ) 出版日期:096/01/15

    報告事項    會議日期:95/12/29

    十五、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廢止「集會遊行法」,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4會期第10、11、13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六、本院委員雷倩等35人擬具「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6屆第4會期第6、8、9、10、11、13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原擬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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