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自由時報」記者偷部落客的圖

雖然我跟這位「四小折」不認識,不過一樣要跟著譴責這種報紙、記者、編輯單位的錯誤行為,從網路拿了圖就直接當自己的用還把圖片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嚴重譴責這種行為。

有圖有真相:(自由時報2008年05月14號,生活新聞 B6版)

   

 

以上圖檔轉貼自「四小折’s 繪本日誌」的「這樣是不行的!」這篇文章,詳細狀況請參考原作者的說明。

 

實在很誇張...

 

 

2008/5/20更新《自由時報藍藍路事件後續》

最後更新:09-18, 2013 下午 2:00

Author: 不來恩

briianco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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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留言:

68 Replies to “譴責「自由時報」記者偷部落客的圖”

  1. 沒用學校/公司的影印機/傳真機/電腦…處理私人文件的就可以譴責這名記者。

  2. 按照”沒下載過mp3的 就可以譴責這名記者”的準則

    殺人是殺生的行為
    沒有打過蟑螂蚊子使之致死的,就可以譴責殺人者

  3. 這也沒麼大不了的
    有這樣大驚小怪嗎
    各家報紙也是有出錯的時候
    難道一出錯就是濫報紙
    那我看每家都應該都會被罵進去吧
    (真是傷腦筋…..)

  4. To Giovanna

    看你的說法就知道你不懂日文,
    日腔英文再怎麼唸也不會變成ランランルー (就是你們在說的藍藍路)
    有看過「ドナルドのうわさ ランランルーってなんなんだー?」這個CM(這CM很久了)的就知道ランランルー其實只是個麥當勞叔叔在高興的時候就會說的一個謎樣的語詞,實際上是沒有意思的。

  5.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

    不知道樓上在想什麼?

    如果有一天你走在路人被人砍,或是你東西被人無故偷走
    你也不要覺得奇怪。

    因為就是有這些人。

  6. 這是一種盜版行為..耶穌說過 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砸死這名婦人。所以只要沒下載過mp3的 就可以譴責這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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