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灌狂人

不用太意外!在 Facebook 發文、按讚,警察是可以輕鬆查 IP、找出你是誰的!

最近董小姐的「便當文」造成台灣在國際上很大的聲譽損失,在警方約談了發文的當事人之後,這位董小姐承認自己當初用第一人稱、自稱是真人真事絕無造假的台灣人欺負菲勞的故事是「聽來的」,一時間又引起了網路上極大的反彈與聲討。

bd(新聞連結)

其實那篇文章一開始我就覺得很有問題,沒想到後來還有第二、第三版本,緊接著還有《立報》鄭姓記者、《四方報》總編輯張正找人假扮便當店老闆自導自演訪問、表演的事件也被踢爆(「便當文也是聽來的」,《立報》:鄭記者解職),,

到底這些人為什麼要這樣造謠生事、惟恐天下不亂呢?

我真的不懂…

 

不過,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儘管是國外網站,Facebook 跟台灣的司法機關還是有相互合作的。你看一吵上新聞,警方馬上就開始著手偵辦、約談當事人到案了!

shit(新聞)

 

所以說,千萬不要以為在網路上亂講話、造謠、誹謗…別人不會知道你是誰,在 FB 上的人際連結很強,要人肉誰也很簡單(而且相關的、不相關的通通都會被挖出來)。尤其是這些「大」網站通常都會跟各國的司法、警政單位合作的,譬如說 Facebook 的:

Facebook 如何與執法機構合作?

我們會於適當時候按照法律要求,與執法機關合作,確保 Facebook 用戶的安全。當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需要依法作出回應,便可能根據傳票、法庭命令或其他要求(包括刑事及民事事項)披露資料。這可能包括關乎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的要求,只要我們有亢分理由相信需要針對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作出回應,並適用於相關司法管轄區的用戶,同時與一般接受的國際標準相符。

當我們本着真誠相信需要防止以下情形時,也可能分享資料;也就是當我們必須防止詐騙或其他非法活動、防止迫切的肢體傷害、或保障本網站與用戶您本人,免於遭受違反我們的 「使用條款(權利與義務宣告)」的其他人所傷害。這可能包括與其他公司、律師、法庭或其他政府實體分享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help/131535283590645/

 

這很誇張嗎?其實不會,當你知道怎樣被濫用的時候才會知道到底多誇張。總之,提醒大家不要以為在網路上亂搞沒人知道、抓不到,以前只是相關單位不懂、不熟悉,現在手早就伸進來了,隨時準備整頓、控制了。

如果真的是因為一些違法的行為而被查 IP,那也只能說…不該做的事情就真的不要做。至於轉貼、按讚或這個案件中的「造謠言論」到底能不能構成讓 Facebook 提供 IP 給警方或司法單位的嚴重程度呢?Facebook 這樣做到底算不算有保護到用戶的資料安全?我不知道。在台灣司法比天高,要用這些服務就要自己有覺悟(我們活在這個x島才更要有覺悟,我真的不喜歡用「鬼島」戲稱我們的國家)。

至於,言論自由的部份會不會被侵犯呢?只能說…. 言論自由、人權、民主或其他基本權利不是一座山、不是一塊石頭、不是一個永遠不會變的既定事實,而是必須由人民一直爭取、不斷對抗掌權者永遠想要用各種理由便宜行事的一桶水,一桶隨時在蒸發中、隨時有人到處挖洞偷掉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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