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緯涉偽造文書,遭台北地檢署約談

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一場教訓啊~

更新一下這篇文章,目前的狀況,看起來似乎是楊宗緯紅了之後,什麼大小事都被媒體挖出來,重複的「驗證」他之前謊報年齡的錯誤。一方面是媒體的可怕,一方面是…大家還是不要做錯事比較好,,

做錯事還是乖乖認錯、努力改過向善比較好。

現在的媒體喜歡捕風捉影,還有說楊宗緯因偷竊被退學,還有說楊宗緯未婚生子、性侵害…等等,實在很誇張。這些未經證實的網路閒言閒語也被當成是「大發現」來報導,看起新聞就好像是他真的做了這些事。似乎還得多查證呀!

還是得重申,說謊是錯誤的,說謊被抓之後為了圓謊還偽造文書也是錯誤的,這都是萬萬不可作的錯誤示範。只是,到底這件事情是怎樣發生的?

涉偽造文書 北檢傳楊宗緯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07.06.13 09:23 am

因超級星光大道「星光幫」暴紅的楊宗緯因擅改身分證謊報年齡參賽,台北地檢署昨天分案追查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最快今天會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方式要求楊宗緯到案說明。

楊宗緯謊報年齡事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後,他被迫在錄製特別節目時坦承犯錯。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派專案檢察官盧姿如分「他」字案調查,檢察長王添盛要求從速偵辦。

檢方認為,在蒐證方面,現在才向節目製作單位調閱楊宗緯五、六個月前的報名資料,實務上緩不濟急;為確保儘速結案,偵查作業即刻展開。

檢察官決定以「專人送達傳票」或「電話通知」兩種途徑,要求楊宗緯直接到地檢署接受偵訊;希望能「目睹」楊宗緯的身分證,並讓他清楚說明報名參加比賽的經過,查證他變造身分證影本的犯意,一併追查有無共犯協助他犯罪。

至於製作單位有無涉案?檢方說,案情顯示參加比賽是楊宗緯個人行為,如事後查出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主持人陶晶瑩也知情,甚或協助犯案,不排除就製作單位工作人員涉案部分加以偵處。

台北地檢署指出,楊宗緯所涉之罪的法定刑度是一年以下,符合緩起訴要件。如果到庭承認犯罪又具悔意,檢察官會參考刑法五十七條觀察「犯罪動機」、「犯罪手段」、「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情狀,在楊宗緯認罪下同意緩起訴。

檢察官說,就目前了解,楊宗緯只是虛報年齡參加歌唱比賽,沒有惡性,在衡量案情後,給他緩起訴的機會很大。此外,為了製造難得的偵查「雙贏」局面,一旦檢察官對楊宗緯作出緩起訴處分後,可能會利用他的長處,安排他參加反賄選、反毒等宣導活動唱歌,以他的人緣匯聚人氣來作法律宣導。

【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楊宗緯謊報年齡案,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楊宗緯說「我自己承擔。」唱片公司表示,為協助楊宗緯調查,「超級星光大道」製作單位也會配合。

媒體和網路這兩天熱炒楊宗緯事件,他本人未出面回應,但對謊報年齡引發的假造身分證是否涉及不法問題,楊宗緯心中已做好準備,他除了對造成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謊報年齡的事是他自己所為,和節目製作單位無關。

華研唱片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楊宗緯今天會和公司律師研究,明天他要參加彰師大畢業典禮演唱會,還要為金曲獎作準備,配合檢調時間還要研究。

新聞報導全文: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S1/3885938.shtml

20070615 更新:

楊宗緯緩起訴 罰勞動服務

【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2007.06.15 06:08 pm

星光幫楊宗緯爆紅,被踢爆假造身分證捏造不實年齡,下午台北地檢署表示,楊宗緯態度誠懇,承認偽造文書等罪行,當場決定楊宗緯其情可憫,決定緩起訴,罰勞動服務。

中視《超級星光大道》節目參賽者楊宗緯疑涉變造身分證影本一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被告楊宗緯。結束訊問後,楊宗緯步出北檢,並向現場媒體及關心他的朋友表示感謝及歉意,但對案情則未有透露。

楊宗緯變造影本 檢察官疑有內情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王雅蘭/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傳訊超級星光大道前「星光幫」成員楊宗緯,檢察官昨天已前往中國電視公司調得節目側錄帶,先確認參賽報名的規則,今天將開庭調查楊宗緯有無涉及偽造文書。

檢察官認為,根據節目製作單位金星傳播公司之前對外的說法,比賽分前、後兩個階段,前一階段並未限制參賽者的年紀;但資料顯示,楊宗緯在第一段即報名參賽,因此檢察官懷疑他變造身分證影本,另有內情。

檢察官盧姿如昨天前往中視向節目部表示需要節目側錄帶以供辦案參考,希望取得節目在宣傳期間及開播後在媒體上公開播放的比賽規則,調得兩片光碟當作證物,今天將開庭調查楊宗緯匿報年紀的始末。

據了解,依目前事證,本案只有楊宗緯一人列被告,檢方今天也傳訊節目製作人詹仁雄以證人到庭,如查出有人幕後教唆楊行使變造特種文書觸法,不排除增列其他被告。

華研唱片公司企宣總監鄧孔彰表示,前晚檢方派專員送達傳票,今天下午楊宗緯將在唱片公司人員陪同下到案說明。鄧孔彰表示楊宗緯現在最希望自己能如期畢業,對於謊報年齡的錯事,會勇於面對。

【2007/06/15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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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11-03, 2013 下午 9:47

Author: 不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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